中共三门峡市纪委 三门峡市监察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监察局,开发区、工业园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工委,市属以上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委、纪委,市直工委、纪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过一个文明、祥和、廉洁、节俭的节日。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问题,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元旦、春节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易发、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组织协调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充分发挥广播影视、报纸杂志、文艺团体和社团组织的作用,创作更多更好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廉洁、诚信、守法、节俭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党政机关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实行压缩的政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减少迎来送往和各种应酬,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各种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收受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对一些无法退还的礼金,要及时上缴581廉政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峡崤山路支行,账号:1713022909049047893);严禁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严禁发放和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跑官要官”;严禁用公款、公车旅游观光;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转移资产、私分钱物、突击提拔干部、超编进人。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各单位车辆一律封存,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外出车辆,除要登记出车事由、派车领导、外出地点、外出时间和返回时间外,还要及时向市廉自办备案。 三、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抓好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当前,要把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和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大力精减会议和文件,减少接待应酬,把精力和时间放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市场价格调控的有关政策,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及时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管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带头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通知精神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成督导组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廉自办举报电话:13938106693,13949765388 电子信箱:smxlzb2009@126.com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制止奢侈浪费情况,认真填写《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2010年2月24日前将总结连同统计表上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