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宣传部、工商局、广电局,开发区纪工委,市直各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直纪工委:根据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广电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纪办发[2008]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组织开展这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市征集廉政公益广告作品的主要内容、要求和技术标准同中纪办[[2008]11号文件规定。二、以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有关单位纪检组为报送单位,并填写《河南省廉政公益广告参评作品登记表》(附件1)和《河南省廉政公益广告参评作品一览表》(附件2)一式两份;各县(市)区纪委报送影视类(含动漫)2件、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2件、广播类2件、漫画类2件,市直各有关单位纪检组每类各报1件。三、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设作品奖和组织奖。入围作品将在三门峡日报、三门峡电视台、三门峡广播电台、三门峡公共频道等市内新闻媒体进行展播,特别优秀的将推荐到省纪委参评。四、所有报送作品须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附件3)。五、请于8月底前将作品报市纪委宣教室。
联系人:霍博
联系电话:2928327。
相关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smxlz.gov.cn/tz.doc
发布人:chaoji
发布时间:2008-7-24 11: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