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起信访举报应该受理,监察法实施后,村民小组长属于监察对象,该举报反映的是村民小组长的经济问题,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党风政风室负责人焦小波首先发表了看法。
话音刚落,审理室王姣姣立刻提出质疑,“村民小组长虽然属于六类监察对象范围,但还要看他在该行为中行使的是否是公权力,举报中涉及的款项是集体款,小组长在处置集体款项时行使的并不是国家赋予的公权力,所以我认为该举报不是我们的受理范围。”
“我也有不同意见,这起案件明显属于职务侵占范畴,而职务侵占属于公安局经侦科的管辖范围,不属于我们,应该不予受理。”第十审查调查室负责人张凯也站了起来。
“不,你说的不对,职务侵占的正确定义是......”
1月6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案件研讨交流会在武陟县纪委监委举行,会议现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针对一个个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讨论到热点处,个别同志甚至面红耳赤、口沫横飞,“战况”空前激烈。
为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以案促教,以案促学,该县纪委监委筛选11起信访举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研讨交流素材,精心组织了本次案件研讨交流会。交流会上,首先由主持人结合案件素材抛出一个个问题,然后由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最后再由班子成员逐个进行点评。有理有据的观点和一语中的的点评,让参会人员对纪检监察相关业务工作理解的更加透彻,大家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本次会议不仅是一场研讨交流会,更是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会,”该县纪委副书记郜翔说,“通过对实际工作中的典型疑难案件开展研讨,不仅提高了大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活跃了气氛,增进了同事们之间的感情,更激发了大家钻研业务知识的热情,对提高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大有帮助。”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开展了一系列业务知识学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然而只靠学还不够,学以致用才是关键。今年,县纪委监委将主打‘实践战’,将大家前期的业务学习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开展‘业务大练兵’,尽快提高大家的业务实践能力,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扎实开展夯实基础。”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张海军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