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陟县纪委监委对谢旗营镇小寨村村委主任杨保顺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保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犯交通肇事罪,被原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杨保顺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武陟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保顺开除党籍处分。
杨保顺
杨保顺,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武陟县谢旗营镇小寨村人,高中文化程度,201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4.12—2020.04 谢旗营镇小寨村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