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严抓防控守平安 严明纪律促廉洁
来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6-04-03

为切实筑牢清明节期间社会面安全防线,压实公安队伍防控责任,严防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滋生,确保群众祭扫、踏青出行安全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主责主业,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以严明纪律作风护航清明节社会面防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节前部署强纪律,凝心聚力筑防线。提前召开清明节社会面防控监督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清明节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清明假期群众祭祖扫墓、踏青出行集中的特点,全面分析当前社会面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风险隐患,细化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督促全体公安民警辅警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全力做好人流疏导、治安防控、应急处突等各项工作,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

一线监督强落实,精准发力保平安。为确保防控部署落地落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会同督察部门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分批次深入人流密集区域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陵园公墓、旅游景区、商铺广场等祭扫和出行重点区域,实地查看执勤民警辅警勤务安排、岗位职责落实、治安巡逻防控、交通疏导管控等情况,详细询问隐患排查、应急处突、人员引导等工作举措,现场检查防控措施执行和纪律作风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区域人员疏导不够及时、防控细节不够到位等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闭环管理。

严明廉洁守底线,清风正气过清明。聚焦清明节廉洁风险防控,强化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推动全体民警辅警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明确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祭扫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严禁在值班、带班期间饮酒;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信访维稳等领域层层加码、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以清廉作风护航社会面防控工作。

下一步,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紧盯清明节假期防控工作关键节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既强化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又严查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以精准监督、严格执纪推动公安队伍履职尽责,全力保障清明节期间社会面治安秩序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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