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疾,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9月25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向监督单位发送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的提示函》,通过“明责任、划红线、树新风、强监督”四维发力,为党员干部筑牢双节廉洁防线。
压实主体责任,拧紧“责任链条”。《提示函》明确要求,监督单位党组需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双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检验作风建设成效、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需落实“一岗双责”,带头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头雁效应”。同时,需通过节前廉政谈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纪律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其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严明纪律红线,划出“行为禁区”。聚焦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示函》向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五个坚决杜绝”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违规收送月饼、高档烟酒茶、预售卡、电子红包等各类礼品礼金;坚决杜绝违规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公款走访送礼、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杜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坚决杜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以及化整为零、分批操办等隐形变异行为;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同时,《提示函》强调,党员干部需自觉抵制“人情论”“小节论”“行业特殊论” 等错误论调,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危害,将纪律要求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弘扬新风正气,涵养“廉洁生态”。结合监督单位行业职能特点,《提示函》特别要求监督单位党组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将作风建设与行业治理、民生服务有机结合。一方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抵制餐饮浪费、铺张奢侈等不良风气;另一方面,倡导树立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培育清廉家风,以“关键少数”的优良作风带动全体公职人员廉洁自律,进而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强化监督执纪,释放“严的信号”。为确保纪律要求落地见效,该组明确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织密监督网络。一方面,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监督单位及下属机构、服务窗口,重点检查公车使用、公款消费、值班值守等情况;另一方面,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该组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双节既是群众团圆的‘佳节’,更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考点’。”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组将持续跟踪《提示函》落实情况,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推动清廉之风成为中秋国庆期间最美的“节日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