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柳,又至清明。在这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传统时节,党员干部要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守好廉洁关,切实做到“八个严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紧盯清明节这一关键节点制发节前廉洁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向监督单位下发廉洁工作提示,督促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发挥“头雁效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抓紧在节前开展纪律提醒和警示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做好公车封存管理、办公室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等工作,文明祭扫、安全过节。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将立足职责定位,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吃请、公车私用、违规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等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公车封存及使用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为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