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6日,漯河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源汇区大刘镇党委和板桥村、皇玉村、塘河北村党支部开展了集中巡察。并于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大刘镇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扎实组织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大刘镇党委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建设统领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大刘镇党委民主决策程序》《大刘镇“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等,确定了12个学习主题。已开展了6次班子会“会前一刻钟”学习,开展了1次党委书记上党课活动。对机关党员学习笔记,对各支部党员学习情况开展1次督导,增强学习实效。对塘河北村党支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对4名参与捐款修庙的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于3月20日将功德碑移除。加强会议内容的记录与保管工作,党委会、班子会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并保管截止目前2020年已提交班子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共20项。
(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大刘镇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公开、规范、安全。签订供销合作合同,采取保底收益加分红模式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镇政府与某农业公司重新签订担保抵押合同,降低风险。制定《大刘镇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大刘镇村集体经济创业示范基地专项债券项目正在进行规划及项目审批,通过建设高标准厂房、招商引资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对于环境整治及绿化树缺失,由各村“两委”干部分包各路段环境治理及绿化树木管护,完善了管护措施。
(三)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大刘镇镇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大刘镇城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按照管理办法对镇区实行分级管理,为流动商贩和庚会划定特定经营区域,治理市场经营乱象。二是启动镇区坡大线改造工程,主路面加宽重修、铺设两侧人行道、安装路灯、栽植绿化树正在进行前期工作。三是对镇区33(组)套破损垃圾桶进行了更换。对瑞和路、坡大线等重点路段共施划停车位239个。四是城管队员每天不间断对镇区进行巡逻,乱停乱放、店外经营和乱写乱画等不文明现象明显减少。
二、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撤销大刘镇烟站党支部;对卫生院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制度,规范镇、村两级党组织政治生活;出台《大刘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确保流动党员也能够参加组织生活。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和党内有关规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党员发展流程。
(二)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镇机关“会前一刻钟”、“二五学习”、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等制度,集中组织机关党员和各支部书记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实地观摩等形式,提升理论素养。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党员上党校进课堂等,推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落实,全面推行党员“双量双评”、农村无职党员“一编三定”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把《干部任用条例》纳入到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严把入口关。制定《镇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机关干部定期轮岗,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工作效率。修订完善《村级干部绩效管理办法》、《机关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组织人员定期对干部作风进行督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转变干部作风。成立整顿领导小组及工作队,因村制宜制定《整顿方案》及台账,深入“九个起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每个月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廉政例会,每年对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做到全覆盖,做到管人、做事、治党相结合。严格执行《大刘镇党委民主决策程序》、《大刘镇“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所有资金项目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镇纪委加大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程参与项目招标过程,做到公开透明。严格审计每笔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依法公开招标,完善政府采购手续。
(二)关于履行监督责任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调整班子分工,明确乡镇纪委角色定位,突出乡镇纪委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丰富日常监督方法,从而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对2016年以来受处分人员档案进行自查,将缺失档案全部归档。
(三)关于财务管理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大刘镇党委民主决策程序》《大刘镇“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重新修订了《大刘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府采购事项列入领导班子分工,一切政府采购活动事前提交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梳理漏记固定资产种类,对应计未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登补计,并及时上报国有资产信息登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