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你单位将于9月15日外出考察学习,特对你单位外出考察工作提出以下纪律要求……”栾川县旅工委在外出考察学习旅游发展项目前夕,收到了来自栾川县纪委派驻县委党校纪检组的一封工作提示函,作为综合监督单位之一,派驻纪检组对其外出纪律作了多项明确要求。
“外出考察学习时间、学习路线、学习内容按要求要向有关部门审批备案……严禁以考察学习名义用公款进行观光旅游……这封工作提示函中明确了5大条纪律要求,给了我们很好的提醒和警示……”县旅工委负责人表示。
“我们注重将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提醒监督,让派驻纪检组覆盖的每个单位都能及时听到‘监督哨’,贯彻落实好各项纪律要求……”县纪委派驻县委党校纪检组长候莹说。
今年8月底,栾川县纪委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15个,覆盖全县72家单位。为提高派驻机构监督实效,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推行工作提示函制度,重点以督促各单位党组(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对其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和遵规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工作提醒等为主,通过“点对点”的方式,直接将工作提示函发放到驻在单位及其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手中,并登记备案,责任到人,做到早提醒、早防范、常警醒。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坚持把监督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履行好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
小小提示函,绝不仅仅只是一张纸,它吹响监督“前哨”,以一种提醒式监督的方式,着眼平时、着眼细微,及时拉响“预警”,点亮“红灯”。同时结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推动日常监督向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