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纪委同志的暖心回访,帮我解开了心结……”近日,嵩县德亭镇干部朱某在纪委回访后说道。他曾因工作失误被问责受处分而一度消沉,此次的“暖心回访”不仅让他重拾信心,更激发了工作热情。
近年来,嵩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回访机制,将“刚性执纪”与“柔性关怀”结合,让“跌倒干部”重拾信心,实现纪律约束与人文关怀的双向赋能。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在梳理近年来各个案件承办部门作出的处分决定的基础上,提醒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回访、监督、评价等工作,力求精准掌握受处分干部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形成教育、管理、监督、使用的闭环链条,围绕受处分对象的年龄、职务、性质情节、执行情况、配合态度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确定回访对象。
为确保回访精准有效,该县纪委监委分层分类准备个性化谈话内容,采用“一人一策”回访模式,综合运用电话回访、面对面谈心谈话、走访座谈等方式,做到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杜绝“千人一面”。同时按需制定谈话内容,对处理处分决定有疑问人员运用疏导式谈话,充分解释案件相关纪法政策;对消极躺平“软对抗”的人员,采用鼓励式、提醒式谈话,既严肃指出违纪违规的教训,又注重鞭策鼓励,加强教育引导;对生活困难提出正当诉求的干部运用关爱式谈话,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助,做到纪法情理相融合。
为避免“一访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对回访对象的思想认识、表现情况等及时登记归档,从工作、生活及作风等方面,综合所在党组织、家属、个人自评等方面形成意见,书面反馈组织部门和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廉政意见,并将其作为评优表彰、任用晋升的参考依据,帮助回访对象重燃干事热情,切实推动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李亚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