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心理压力很大,思想包袱很重。组织开展回访谈话,对我们‘掉队’的干部‘伸出手、拉一把’,也让我在思想深处‘祛了病,散了於’。我要更加努力工作、严以自律,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关心关爱。”1月28日,新年上班第一天,汝阳县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干部回访结束后,回访对象季某某感慨地说。
季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刚受到处分的那段时间,感觉抬不起头、提不起劲,干工作束手束脚,都不敢往前冲了。”回想起受处分后的心路历程,季某某感触良深。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该县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干部根据季某某的工作情况、思想状况、现实表现等,“量身定制”回访计划。在一次次面对面、心贴心的深聊细谈中,谈顺了心气、谈通了思想、谈透了问题,帮助季某某从受处分的心理阴影中走了出来。
据了解,汝阳县纪委监委打好回访教育的责任牌、质量牌、效果牌,通过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引导“掉队”干部重拾干劲,把精气神重新凝聚到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上来,争做“有为”干部。该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按照“谁承办谁回访”原则,在问题线索甄别后、案件查办结束后,由案件承办单位召开“案访会”,拟定回访计划,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回访教育。案件审理室根据承办单位梳理出来的应回访对象建立底数台账,发挥动态跟踪、督促检查、监督落实作用,提高回访教育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去年以来,16名处分影响期满、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重新得到任用或重用。
“党纪政务处分不是目的,让犯错的党员干部认识错误、及时改正才是根本。”汝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助力“跌倒”干部再出发,不断放大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正向效果。(赵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