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用好处分决定“活教材”
2025-12-15 10:44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在伊川县某单位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违纪党员干部宣读处分决定,推动相关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及时、规范、全面宣布处分决定,既有利于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也是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伊川县纪委监委坚持“凡处必宣”,规范高效开展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作,“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推动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落到实处。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作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的一项重要举措,探索开展审理室牵头,案件承办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协同配合的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机制,协同分析研判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查找相关漏洞和薄弱环节,共同推动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到位。

“身边案”是最强的“清醒剂”。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析”,针对每起案件特点,量身定制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方案,规范具体工作流程,创新制定“宣读决定+案例剖析+教育谈话+自我忏悔+支部党员发言+负责人表态”的处分决定宣布程序,层层递进、明纪释法,让受处分干部“红脸出汗”,让身边干部以案为鉴,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及时纠偏,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有效推动处分决定“一张纸”转化为精准警示教育“一堂课”。

为防止处分决定宣布“一读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对相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处分决定执行、以案促改促治等情况进行跟踪推进和督促落实,并结合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以及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协助所在党组织(单位)梳理违纪风险点,及时开展针对性监督,努力实现“宣”在当下、“警”在长远,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处分决定宣布并不是案件查办工作的目的和终点,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受处分人员及时进行回访再教育,了解受处分人思想动态,帮助受处分人“解开心结”“卸下包袱”,鼓励其重燃干事创业激情,让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确保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郭园园)


责任编辑: 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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