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镇责令东沟村对村办企业利润未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双规范’。”12月7日,汝阳县纪委监委就付店镇东沟村村办企业利润未纳入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向该镇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付店镇迅速行动,召开“三资”整治专题会议,督促东沟村将村办企业利润纳入集体“三资”进行管理,切实发挥镇、村的监管职能,及时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用好监察建议书,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一个实例。
“下发监察建议书,不仅仅是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还要保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袁晓辉表示。
为严防“一发了之”,“三资”管理问题整改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在发出监察建议书后,通过电话督导、现场督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对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级监察联络员的作用,瞄准“三资”管理关键点和薄弱环节,梳理出资源管理不到位、资产底数不清、信息公开不及时等共性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构建和完善村务监督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严防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促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汝阳县纪委监委 贺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