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监督实效,实现监察职能在基层扎根,洛宁县监察委向全县18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积极探索运用“三明确”、“三经常”、“三撑腰”工作法,不断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自派出以来,共指导村监察委会开展业务培训30余次,给予相关人员谈话提醒40次,批评教育25人,责令检查11人,诫勉谈话6人,收缴违纪资金21000元。
“三明确”保障有效监督。明确机构设置,向乡(镇)派出监察机构,成立乡(镇)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明确职责权限,乡(镇)监察办公室经县监察委员会授权,对乡(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督。明确条件标准,乡(镇)党委全力做好乡(镇)监察办公室建设工作,提供办公场所,整合设立专门谈话室(党员干部警醒室),配备监控、电脑、打印、录音录像设备等必要办公设施。
“三经常”抓实廉政教育。廉政夜校经常化,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作为廉政夜校的主要内容,采取廉政讲座、播放廉政纪录片、发放学习资料、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形式,学习宣传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让警示教育触及基层党员干部的灵魂。廉政谈话经常化,每周通过与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纪律规定、工作情况、自身约束、家风建设等方面谈话,经常性、全面性向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监督检查经常化,通过对监督对象的履职情况、廉洁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向基层党员干部传递“监督随处存在、随时都有”的信号。目前,各乡(镇)廉政夜校累计进行廉政教育3289人次,开展廉政谈话300人次,提出监察建议13条。
“三撑腰”深化改革成效。为人民群众撑腰吗,通过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不断提升群众监督意识和水平。为村监察委会撑腰,赋予村监察委会人员监察信息员职能,对于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或苗头性问题,可直接向乡(镇)监察办公室报告情况。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对信访举报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予以了结并向涉及的党员干部进行说明,鼓励他们敢干事、干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