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监管单位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 “四风”问题反弹,近日,驻市国资委纪检组采取措施,提前打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预防针”。
一、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要求监管单位及市管企业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洛纪发【2018】24号)要求,各监管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放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认真安排部署“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廉洁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发生。
二、加强教育,营造氛围。督促监管单位及市管企业党委(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以及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等党纪党规;通过单位网站、短信及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节前廉政提醒,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双节”期间,纪检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坚决“零容忍”,并从严从快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