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节日氛围,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于1月28—31日,对监管单位及市管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情况纪检监察组长提出要求:一是要求各监管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主体责任,在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作好表率,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 各企业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各监管单位加强节前教育和过节期间的检查,提高警惕,不能有丝毫的懈怠,特别是对公车管理、值班情况、安全防范等情况责任到人,落实到人,纪检监察组过节期间将对各监管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我们坚决一查到底,坚持“零容忍”,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责,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