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近段时间学党史,我受益匪浅,也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诚心悔过,感谢组织从轻处理……”6月2日,栾川县村干部李六权在县纪委监委接受审理谈话时,就所犯错误写下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材料。
2020年,李六权作为村会计,在工作中因弄虚作假,坐支赔偿款7130元,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在初核阶段,李六权并不配合组织核查,还认识不到所犯错误。
“我们在审理谈话时与调查对象共学党史,一起重温入党誓词,想借助红色力量的感召,激发其内心深处对党的感恩之情和忏悔之意,慢慢的让他们转变态度,也让执纪审查更有温度……”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郭玉芳说。
今年3月份以来,栾川县纪委监委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按照执纪审查到哪,学史教育活动跟进到哪的要求,一方面,强化外出办案人员的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成立专案组临时党支部,组织在线学习、个性化推送、送学上门等,实现“办案”“学习”两不误、两相促,把从党史中汲取的丰富营养转化为忠诚履职的不竭动力。另一方面,结合每个案情特点,坚持审查重思想,正人先正心,要求违纪党员干部重点学习“违纪事实发生日”“政治生日”“出生日”当天的党史,充分发挥党史的感召和教化作用,让其以史为镜,唤醒初心,正视错误,端正态度,重塑新生。
截至5月份,共有9名违纪人员受党史学习影响成功教育转化,主动坦白违纪事实,被组织从轻处理。(栾川县纪委监委 郭玉芳 赵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