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款终于拿到手了。”日前,新野县纪委监委的同志到上庄乡樊湾村走访时,村民樊某高兴地说道。
以前,樊湾村村民一到农闲时节就上访,原因是村民的土地被某公司租用后,租赁费被个别村干部截留挪用克扣,老百姓按照合同没有按时足额领到自己应得钱款。后县纪委监委介入,才得以解决。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力量下沉,梳理信访量大的村,摸排十个重点信访村,班子成员定责任、包任务,进村入户“解剖麻雀”查根问底,采取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撤离,群众不满意“不清零不销号”,“死灰复燃”追究责任等一系列措施。
针对某些村财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用人失察、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引起村民不满而信访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压实乡村两级责任,引导督促村委会实行提级报账制。报销单据按照规定由村报账员、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乡镇包村领导签字审批后,由各村文书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报账,村(社区)、组集体全部资金纳入“三资”专户运行,严禁资金专户外运行。完善资产资源台账,强化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管理,合同签订前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并将相关记录录入小微权力清单系统。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政务财务公开栏,实行村组“三资”收支公开表进行月公开,资产资源登记情况进行半年公开制度,由村监委会开展监督。
在监督督促实行村务公开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调研因势利导,最大程度发挥“村微信群”优势,在群里进行“阳光村务公开”,群众在群里能够及时看到医疗、教育、低保五保、粮食直补、农机补贴、土地承包、危房改造等公开内容,实现了惠民政策“群里公开”、服务事项“群内可查”、小微权力“群内监督”、扰民行为“群内举报”。(王宽德 周漫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