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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站:守正创新筑“围墙” 十项措施堵“漏洞”
发布时间: 2023-06-08 12:00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指出的“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要求,南阳市质监站以“全市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聚焦工程质量监督服务,全方位将制度建设、廉政建设贯穿于质量监督工作全过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行为的通知》,采取十项措施,标本兼治,加强和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各项工作,让权力变小、服务变优、效率变高、检查变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局面。

  

  签字背书,压实责任。该站印发了《关于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建设(施工)单位、站纪委三方签订廉政责任书的通知》,制定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廉政责任书》,压实监督人员、建设(施工)单位、质监站纪委三方的廉政责任,树立廉洁从业意识。明确监督小组成员、监督科室负责人、分管站长的廉政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站纪委对工程质量监督和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对工程质量监督和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发现监督人员、科室负责人等有不廉洁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和及时处理。

  

  入场审批,合并检查。建立入施工现场检查审批信息化管理系统,监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展检查前,由科室负责人在审批系统填写检查申请,分管站长审批后,方可外出,站纪检室跟踪进行廉政监督。按照“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安静生产、合法经营”的原则,在“安静日”期间,不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改变监督检查模式,由单体工程监督检查改变为对整个项目监督检查,按照“进一次门,办多件事”的原则,统筹安排,合并检查,一次办结,减少检查次数。

  

  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坚持企业至上、热情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要求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时,严格执行“说不”提级管理制度,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不得向服务对象说“不”,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对服务对象在手续办理、材料审查、现场核实等环节中发现的问题,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需要整改的问题。制订监督工作计划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每次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办结时限为0.5个工作日,抽查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办结时限为4个工作日。

  

  记忆追溯,规范行为。推行可追溯制度,一方面对监督人员自身行为进行追溯,另一方面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追溯。该站监督人员在开展监督抽查抽测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等,实行提级管理,内容应与执法记录仪视频一致后方可下发。同时,依据工程建设规模、建筑跨度等因素,划分工程质量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高低实施差别化管理,合理确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频次和检查节点,实现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化、标准化。

  

  强化评议,严格奖惩。由站纪委组织,采取监督人员自评、业务科室互评、服务对象终评的方式,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廉洁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对违反规定的,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并将廉政措施落实好的监督人员在年终评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该站通过打开“探照灯”、戴上“紧箍咒”、立下“军令状”,防范廉政风险,创新工作方法,优化监督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建立长效机制,改变监督模式,统筹合并检查,一次办结办理,减少检查次数,提升了工作效率,提高了企业便利度,优化了营商环境,规范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行为,完善了“不能腐”的机制和制度,实现精准监督和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目前该站在市中心城区内选取16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率先实行,试点时间暂定为1个月,随后在市中心城区内全面实施。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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