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日前,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有关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派驻纪检组与监督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派驻精准监督奠定了基础。
《意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责,从“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会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通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政约谈等方面,建立完善了7项工作制度和1项工作机制,以清单形式明确了监督工作的方式和内容,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形成监督合力,增强了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了派驻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