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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健全制度体系 筑牢巡察基石
发布时间: 2018-06-14 23:29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内乡县委巡察工作认真落实 “巩固、深化、规范、提升”八字方针,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巡察监督规范开展、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基础性举措,通过健全完善、探索创新,基本形成了“横向覆盖各个巡察环节,纵向覆盖各个责任主体”的制度体系,巡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以制度强化领导,稳步推进“全覆盖”。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落实省委市委新要求,研究制定《中共内乡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县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明确机构人员设置、监督对象内容、工作方式程序等,为进一步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强度提供行动指南。根据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精神,修订《十三届内乡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聚焦“六个围绕”,深化政治巡察,对一届任期内全覆盖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出台《关于加大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力度的意见》,进一步理清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责任,明确巡前提供信息、巡中提供人员和专业支持、巡后妥善运用成果的具体措施,促进资源整合,形成监督合力。
  
   以制度规范流程,提高工作水平。牢牢把握巡察作为政治监督的定位,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实施意见(试行)》,梳理《政治巡察主要内容清单》,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提供方向指导。着眼精准发现问题,相继出台了《巡察工作流程规范》《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解析》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量化工作标准、明晰工作方法,以“规范”促进质量提升。立足准确报告、移交问题,建立组办会商制度,形成《组办会商巡察报告主要内容清单》,结合《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理办法》,落实“三报告五清单”机制,提高分析、归纳、提炼问题能力,规范管理、移交问题线索程序。围绕推动解决问题,制定了《县委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内乡县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等,加大对巡察整改的质量把关和督查力度,促进“件件有着落”。逐步形成了巡察发现问题、报告问题、移交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完整制度链条。
  
   以制度压实责任,促进整改见效。把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保障巡察顺利开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出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在做好协调配合、组织落实整改等方面的责任义务,提高其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的意识。制定《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巡察整改的原则、任务、责任、标准具体化,成为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的“说明书”。推行《巡察整改报告真实性承诺背书制度》,突出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抓住“关键少数”促进责任落实。制定《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暂行办法》,改进片面注重整改“完成率”的思路,突出领导班子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突出整改落实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突出干部群众对整改结果的满意程度,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通过督促整改见效,发挥巡察监督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制度加强管理,锻造巡察铁军。把“以制度管人”理念贯穿于巡察队伍建设的始终。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组和巡察办三个《工作规则》,分别明确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工作方式和工作权限,成为依规依纪、履职尽责的行动大纲。落实“支部建在组上”要求,出台《关于县委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有关规定》,以党建凝心聚力,助力工作开展。严明巡察纪律规矩,通过《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巡察工作承诺书制度》《巡察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清单》《关于加强巡察抽调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等系列规定,严格管理监督,做到抓早抓小,督促巡察干部守好底线、拉高标线,树立维护良好形象。注重以制度激励干部,两次修订完善《内乡县委巡察组年度工作评价办法》,从发现报告问题、移交问题线索、推动解决问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经验创新5方面,自评互评相结合,综合评定巡察组的年度工作情况,评定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传递“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强烈信号,激发巡察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目前,该县的巡察工作制度已达40项,各项制度落实有效、运行顺畅,以此为坚实基础,巡察工作必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向纵深迈进。(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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