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邓州市探索建立“市委牵头揽总、书记专题会传导压力、处级领导分包负责、纪委和组织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被巡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巡察机构联合督导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验收评估”的整改督促落实机制,坚决做到问题交办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整改验收严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率93.22%,巡察“后半篇文章”取得明显成效。
夯实组织保障,健全责任体系。健全责任体系,积极构建“市委、职能部门、乡镇和村(社区)”四级抓整改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闭环。树牢“一盘棋”思想,先后与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过程控制,采取压茬推进的模式,把准巡察整改前的整改培训,巡察整改期间的督导指导,巡察整改期满后的验收评估三个关键环节,确保整改实效。严肃问责追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挂牌督办,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严肃问责,特别是对巡察整改评估中倒数第一的单位从严追究责任,作为“回头看”重点单位。十四届市委以来,累计下发各类通报4期,约谈市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5人,通报批评村(社区)负责人7人。
坚持分类施治,抓实整改成效。突出立行立改,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用立行立改实际成效,树立巡察权威,赢得群众信任。十四届市委以来,立行立改问题478个,涉及财务管理、农田灌溉、道路出行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坚持把巡察监督融入市委中心工作,探索建立“巡察+查案”“专项巡察+专项治理”工作模式,巡察先行破题开局、专项整治强力推进,协同作战,纠治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城市建设领域”专项巡察、“黑加油站”专项治理、农村“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等。注重系统治理,注重梳理分析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先后在全市开展“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乡村基层财务管理”等45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发挥巡察监督的治本作用。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制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办法》《邓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日常行为规范“十必须十不准”》等制度,规范村级党组织运行。
深化成果运用,提升以巡促治。完善规章制度,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融入农村基层治理,出台了《关于深化巡察村(社区)工作开展以巡促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化巡察村(社区)工作开展以巡促治的实施意见》等,明确工作目标,引领正确方向。注重工作融合,将以巡促治工作与清廉邓州建设和乡镇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有机融合,乡镇“以巡促治”工作坚持“六统一”设置标准,村(社区)实现“五统一”设置标准,做到一体推进。突出典型引路,组织召开全市以巡促治观摩推进会,加强集中督查,全面了解掌握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目前,邓州市已培育打造以巡促治村(社区)示范点152个,全市范围内巡治结合、以巡促治新局面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