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注意把握学习宣传《条例》的几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领导带头。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领导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二是要灵活多样,形式新颖。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条例》送给本地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人手一册,通过全员培训、专家讲座、学习交流、知识竞赛等方法,组织开展《条例》宣传一条街、送《条例》进机关等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阅研条文、熟练掌握具体内容,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掌握纪法内容,明细底线清单。三是要搞好结合,推动工作。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执纪执法工作特别是作风建设集中整顿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用《条例》指导工作,推动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对照、组织落实,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落实情况,届时市纪委监委将组织检查组对《条例》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