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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五大员”,成为党纪国法的捍卫者
发布时间: 2018-08-02 21:06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陆续的贯彻执行,不仅为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高线”,也为全体公职人员划出了纪律“底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严格带头贯彻执行党纪国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实际行动做好维护党规党纪国法的先行者、捍卫者和守护者。

  
  当好研究员,理解掌握到位。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更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弄清楚党纪国法为我们划定了哪些“红线”不敢碰、哪些“雷池”不能越。仅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象变成覆盖全体党员,可以看出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和趋势。新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新修订的《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纪律和道德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理解这一点,首先要对中国共产党的成长轨迹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用心去领悟、去感受人民政党的“生命线”。这条“生命线”,在革命战争年代,老百姓经常把它看成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提起共产党军队就会说“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此后,“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取得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人民群众对现实制度的认识,对政党纲领的理解,既从执政党提供的价值理念中获得印象,更从执政党的行为方式、作风表现中作出点赞还是抨击的选择。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一上任就提醒“全党必须警醒起来”,其警示意义是非常深刻的。必须下大气力解决新形势下党内存在的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正风反腐是我们党守护“生命线”的自我手术,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既刮骨疗毒、猛药去疴,又依规治党、以德治党,在绝不允许突破的纪律“底线”,通上“高压电”,唤醒党员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破立结合、德法相依,构成了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底色。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课题。不同时期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特点和问题各不相同。修订党规党纪国法永远是一个过程,迈出的每一步都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我们要从党史中获得启示,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正确方向,这个方向就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全力克服,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彻底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使中国共产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当好教导员,宣传引导到位。一系列党纪党规国法,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国法特色,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灵魂的具体化。作为肩负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监察法》等其他法规纪检监察干部,首要职责是引导所联系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内化于心”,对纪律和规矩的尊崇“外化于行”。2018年,安排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巡回宣讲、专题党课、专题辅导、知识竞赛、组织测试“六大载体”,扎实开展了学习宣传党纪国法的系列活动。按照各单位领导班子、其他科级干部、科办负责人、一般党员、四个层面开展党纪国法知识闭卷考试,增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党纪党规教导员的作用。纪检监察组的同志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到边学边用、活学活用,把党纪国法作为执纪监督工作的依据,确保执纪有方向、办案有标准、处分有依据,不断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当好示范员,自我规范到位。纪检监察组的同志是各单位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风向标,要在带头执行党纪国法上立标杆、树榜样。如何贯彻好、执行好党纪国法,要首当其冲,带头严格自我对照检查,逐项逐条规范自我言行,以实际行动带动党纪国法在各单位的落实。首先要对照分析,以党纪国法为镜子,标明“红线”和“雷池”,一旦越过“红线”和“雷池”如何处理、如何追责,做到自己心中明白,才能要求其他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党纪国法。其次要列出清单,要引导各单位党员干部对照新规,端正思想、摆正身份、深入剖析、认真查找,找出自己日常言行与党纪国法相悖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提前做好防范。再次要敢于纠正,对于发生在身边的党员干部中的与党纪国法规定不符的言行,及时拉下面子、拿起戒尺,该制止的立即制止、该教育的严肃教育、该批评的严厉批评、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充分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当好监督员,贯彻监督到位。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组作为纪律的执行机关,就是要用好党纪国法,切实把党的纪律执行到位。我们要在推动党纪国法落实方面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抓住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强化约束监督,不开 “天窗”,不留“暗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纪国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内法规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降低标准,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队伍,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单位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党纪国法要求进行对照,对准方向、校准步伐、核准细节,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和方法,努力推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入。另一方面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通过对党员干部“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及时有效提醒、诫勉。确保“红线”不碰、“雷池”不越,努力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当好执行员,执纪问责到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遵守执行党纪国法,目的就是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抓早抓小。随时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不放过苗头倾向,不忽略蛛丝马迹,即便是一些轻微的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及时做出反应和处理,充分发挥好党纪执行者的作用。按照党纪国法中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具有了很强的操作性,便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量纪执行中运用。因此,我们更要主动作为,拿起党纪国法这一武器,强监督、强执纪、强问责,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抓住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改进党员干部作风,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社会力量,努力挖掘各类违纪线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查严惩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一责三问”(即向负有主体责任的党组问责,向党组第一责任人问责,向负有监督责任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严格落实“一案三查” (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组的主体责任,三查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总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真正把党纪国法的精神吃透,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才能更好执行好贯彻好党的纪律,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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