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廉政文化为引领,以廉洁司法为目标,全力打造廉洁执法机关,形成了廉政文化浓郁、廉政氛围浓厚、廉政成效明显的廉政文化格局,体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职业价值追求。
以“道”清心,润物无声。 陆羽的《茶经》在“一之源”指出“茶之为用,味至寒,为饮最宜精行俭德之人”。石龙区法院开办“清风茶社”,把“茶道”寓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中。入职提拔调整,“绿茶”警提醒;轻微违纪,“红茶”批评教育;受到纪律处分,“苦丁茶”自己反思品味。茶语“洗”耳清心,润物无声,至今“品茶”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90余人次。
以“德”醒脑,崇廉尚行。习近平曾指出,为官者必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时刻注意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在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民众的表率。该区法院廉政教育坚持以“德”为首,把“四德”教育、“四德”评优纳入工作议程,把崇廉尚行日常工作和日常行为规范有机结合,在全院醒目位置设立10个宣传展板,以此涵养廉洁司法底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
以“法”明目,守而成矩。管仲曰:“夫法法则治,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司法人员不仅懂法条,更要有纪挺法前的意识,守住纪律规矩红线。该区法院在办公区共设置纪法思想、条规70个板块,要求全体干警以此为镜,对标对表,“照镜子、正衣冠”。
以“俗”知趣,破旧立新。中纪委全会曾提出,“作风建设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该院把家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截至目前,共签订《家庭助廉监督责任书》160余人次,倡导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积极参与建设文明、法治、和谐社会。
以“课”促廉,引正纠偏。党课是党员领导干部引正纠偏的精神“良药”。党组成员讲党课已成为该院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定动作,2019年至今,党组书记、院长已为全院干警上党课6次,党组成员上课人均2次以上。(石龙区法院 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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