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恁这么快就把俺反映的问题查清楚了,还专门跑到俺乡告知我们办理结果,真是太感谢了。”11月29日,鲁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张官营镇孟某某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室+监督检查室+乡镇(街道)纪(工)委”协同联动处置模式,主动带案下访,做实做细“四访”工作,即:定期接访、主动下访、随机约访、上门回访,有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从被动守责到主动履职转变,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
定期接访,让“民意”变“满意”。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周一轮流到信访举报接待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监督需求和意见建议。对业务范围内的问题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受理、即收即办;对于业务范围外的问题积极疏导,及时转办,让群众抱着怨气来,带着满意走。
主动下访,用“真情”察“民情”。坚持“工作多一步、群众少跑路”理念,针对协作区存在的疑难信访案件,主动带案下访、入户走访、研判指导、会商督办,问民情、访民意,掌握一手情况,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妥善处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随机约访,化“信访”为“信服”。以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典型、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信访件,适时对信访人进行约访,有针对性的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做好进门约访“加法”,实现基层群众上访“减法”。
上门回访,解“心结”促“和谐”。坚持积极主动开展回访工作,对因缺乏法律法规知识而不满意案件办理结果的信访群众,用心用情教育感化;对生活困难的信访群众,协调相关单位予以帮扶救助,努力让群众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真正做到在为群众化解矛盾中凝聚民心,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促进和谐。
今年以来,鲁山县纪委监有力化解疑难信访案件8起,其中,化解历史信访积案2起。(郭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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