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县(区)两级巡察制度,是党中央借鉴巡视工作经验,着眼于实现巡视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巡察工作在各地开展以来,巡察成果有目共睹,巡察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此时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必将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有效推动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讲忠诚,是巡察干部履行好巡察工作职责的关键。巡察是政治巡察而不是业务巡察,对党忠诚是开展政治巡察的基本底线,必须牢牢坚守这个底线不动摇。要突出一个“忠”字,做忠诚为党、政治过硬的“明白人”。巡察干部必须牢记使命,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政治要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必须始终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讲忠诚融入信仰、树成信念、凝成纪律、铸成担当,绝对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守纪律,是巡察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正人必先正已,执纪者必先守纪”,巡察干部要严格执行纪律,自觉遵守纪律,必须突出一个“严”字,做严于律己、以己正人的“巡察铁军”。巡察干部代表各级党委开展政治巡察,必须做到上下一致,令行禁止,凡是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巡察干部必须加强自我监督,要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慎独、慎微,从细微着手,从小事做起,既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更要模范遵守各类规章制度,还要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众良俗。
做标杆,是巡察干部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巡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始终做到纪律要求更严,工作标准更高,在党内为其他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作用,树立良好形象。要自觉“学思践悟”,练好内功,提升素质,主动作为。既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还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抵制和纠正社会不良风气,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正能量,为社会群众做好表率。同时要教育好、管理好身边人和家属子女,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为身边工作人员、为家属子女做好表率。
当前适逢巡察制度改革创建的时代契机,每一名巡察干部在倍感幸运的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这是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时代赋予巡察干部队伍的庄重希望。巡察干部必须振奋精神,不断砥砺锤炼自身,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巡察人才,给我们党献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湛河区委巡察办 程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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