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预算 | 郏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预算公开
2020-07-08 09:15 来源: 郏县纪检监察网站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郏县纪委(县监察委)设2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调研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网络信息室

中共郏县纪委(县监察委)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检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五)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六)会同有关部门及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街道)、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的提名;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议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中共郏县纪委(郏县监察委)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支总计均为1375.3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449.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37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5.31万元。比上年增加449.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37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75.31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07.75万元,占51.46%;商品服务支出287.42万元,占2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4万元,占0.01%;项目支出380万元,占27.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75.31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49.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7.39万元,占89.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67万元,占4.77%;医疗卫生(类)支出30.30万元,占2.20%;住房保障(类)支出51.95万元,占3.78%.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137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3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36.8万元。比2019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增加18辆,增加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列入案件查办临时预算中进行保障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比持平。预计零批次零人次。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5.8万元,预算数比2019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执法执勤车辆增加至18执法执勤用车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列入案件查办临时预算中进行保障。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预算数比2019减少0.8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7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20批、人数12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郏县纪委监察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中共郏县纪委监察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87.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对1个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万元。2020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个项目职工食堂建设”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8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0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 韩梦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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