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信息】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11-11 11:47 来源: 石龙区

 

目 录

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0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表

十一、2020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第一部分 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下设事业单位1个:信息网络室。编制人数总计为77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人员69人,离退休人员4人。

2020年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为本级预算。

二、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

3、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部分 中共平顶山市石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均为857.3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支出均增加335.43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增加及工资调标、医疗、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85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38万元;部门财政资金结转收入0万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比上年增加335.4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857.38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35.71万元,占74.15%;商品服务支出75.20万元,占8.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占0.05%;项目支出146.00万元,占17.03%,主要项目是:大要案查处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857.38万元,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57.38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35.43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增加及工资调标、医疗、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支出增加;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9.33万元,占75.7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55万元,占14.41%;医疗卫生(类)支出33.03万元,占3.85 %;住房保障(类)支出51.47万元,占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1.38万元,比去年增加339.43万元,增幅91.26%。其中人员支出63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20万元,对家庭和个人支出0.47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85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项目支出14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 ,与2019年持平。

十、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30.8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8.3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下降1.7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6.95%。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2.5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下降4.5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3.0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5.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20年,我单位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公务用车数量与2019年部门决算保持一致。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0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个,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责任编辑: 石龙区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 版权所有:中共石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石龙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