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制度
2015-08-17 18:09 来源: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条例和办法。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目标管理。

3、加强档案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其档案意识,使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经常检查档案工作情况,定期听取汇报,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问题。

5、帮助档案工作及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

 

档案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教育局和市档案局的业务指导。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法规和市档案局的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和指示。

3、严格执行本校制定的各项档案规章制度。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监督检查专、兼职档案员的档案工作。

5、及时向领导反映有关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争取及时解决。

6、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上述工作。

 

专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提高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钻研业务,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认真做好机关各科室的接收、整理、鉴定、分类立卷、编写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等工作。

4、积极为查档调卷服务,做到既快又准,服务热情。

5、做好档案的登记台帐、统计报表档案归档工作。

6、做好档案的保管、保密和库房安全及八防工作。

 

档案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积极为查档调卷服务,做到既快又准,为学校工作服务。

四、严格执行档案保管的防护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保管、保密、安全及八防工作。

 

综合档案室责任制

 

综合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和检查、统计、编研、利用等工作。

(一)档案的收集工作。即对机关需要归档的案卷进行接收。各科室在工作中不断产生的文件材料,处理完毕以后,经整理立卷,定期移交给档案室集中保存。在文件归档过程中,档案室应对整理立卷工作进行协助和指导。

(二)档案整理工作。即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的分类、立卷、案卷的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

(三)档案鉴定工作。即按照各类文书保管期限的规定,甄别档案的保存价值,剔除无需保存的档案予以销毁。

(四)档案保管工作。主要包括:1、档案库房管理,负责库房内档案科学管理的日常工作。2、档案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3、保护档案的专门措施,即为延长档案的寿命而采取的如复制、修补等各种专门的技术处理。

(五)档案的统计工作。包括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的登记、档案利用情况的登记,以及档案构成、档案利用、档案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六)档案编目和检索工作。进行检索系统的建立以及检查工作的组织和积累,并根据利用者和管理的需要,通过目录、索引等各种检索工作,从档案群体检出所需要的档案。

(七)档案和利用工作。通过提供档案原件、复制品或综合档案内容、编写书面资料等各种形式,为利用者提供文献材料,进行咨询服务。

(八)档案编研工作。主要包括:1、熟悉与研究档案内容,编写参考资料,如大事记、专题资料等。2、以室藏档案为基础,参与编史修志,撰写有关文章。

 

     

 

1、委局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各科室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并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的文件材料;文字、图纸、资料;在经费业务或活动中形成的各类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声像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各科室应在次年5月底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应归档的各类材料、资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案卷填写清楚,卷内文件及案卷要拍成照片保存;文件底稿一律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综合档案室不予接收。

4、各科室应执一份,保存备查。

 

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1、凡来档案室查档案资料者,须持写明查档内容、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在档案室主任登记后,档案工作人员只按介绍信所列事项承办。

2、本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在档案室主任登记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对不符合查档案条件者,档案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待。

4、档案应提供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为查阅者服务。

5、本单位档案资料一律不外借,查阅者不得进入库房,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阅卷室。

6、查阅档案,必须按规定手续登记,查阅后应将档案资料完整交还档案工作人员查验收回,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7、抄录档案应根据原文,不得摘抄或更改,经档案工作人员核对,盖章后方可有效。

8、查阅、借阅档案者,不得在案卷上涂改、撕页或抽取材料,对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档案损坏、遗失、泄密等情况,应即收回档案,停止查阅,并报有关领导处理。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加强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提高警惕,加强平时安全防护,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关闭电源,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3、做好库房温湿度测试记录,适时通风、密闭、调节温度,高温季节拉好窗帘,防止阳光照射,损坏档案。

4、认真做好八防(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尘、防光、防高温)工作,经常检查防护设施,每年夏季投放防虫药物,梅雨季节关闭门窗。

5、库房与办公室分开,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

6、保持库房整洁美观,定期打扫卫生,调出选进的案卷必须随时入框,做到排列有序,整齐划一。

7、库房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短缺及时报告,认真追查,确保库房的绝对安全。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1、案鉴定关系到档案存毁、保存价值,案卷质量和可靠性、完整性大事,必须严肃认真对待。

2、在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档案室档案人员及负责人、财会人员参加的进行对档案材料鉴定工作,并邀请档案主管部门派员参加鉴定。

3、每年在立卷时,对收集文件材料进行清理,不需归档部分或保管过期的文件材料,均应登记造册,通过鉴定后,由鉴定销毁领导小组批准后,按规定销毁,并有销毁清单上签字,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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