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丰县纪委监委注重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性工作当中来抓,夯实四项措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推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紧抓重要节点,从严执纪问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刹风正纪,对改进作风有事半功倍之效。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问题,县纪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督导小组,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转变工作方法,助推监督实效。注重从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向事后监督、履职监督的转变,整合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织密监督网络。
深化查办效果,强化震慑作用。对作风方面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刹风整纪持续发力,坚决把歪风邪气打压下去。根据“一案双查”办法,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违纪案件的地方或单位,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锻造执纪铁军,带头当好表率。始终将加强自身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永恒课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作表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遮掩,不姑息。(清丰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