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副市长沈运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地震局、市爱卫办、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残联、市红十字会等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沈运田强调,要坚定不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履职尽责,竭尽全力谋发展,为助推濮阳赶超发展做出新贡献。
沈运田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创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促进赶超发展营造了风清气顺的干事创业环境;一把手率先垂范,模范引领,带了好头,进一步增强了班子和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充分彰显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强大作用。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永远在路上,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必须逐步加强,持续发力抓下去,努力为促进赶超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沈运田强调,在当前新形势下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尤其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一把手”的责任,如果出现了问题不能用具体责任弱化主体责任,更不能推卸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第一位的责任,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充分发挥其在构筑反腐防线中的决定性作用;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实体责任,在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中要做很多扎扎实实的工作,贯穿于从宣传教育、建章立制到督导落实等各个环节;党委的主体责任是非常现实的责任,各级党委在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方面频繁出招并不断量化这个责任。为此,各级党委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善于分析当前形势,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二要落实党委在重点领域的主体责任。具体来讲,要抓好体制改革的主体责任,防止因体制改革出现业务滑坡现象,防止人事纪律出现问题,防止监管出现空档,防止突击提拔、乱花钱,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落实好党委在产业招商中的主体责任,防止在产业招商中政府利益受损,防止在产业招商顶层设计上出现问题;要落实好党委在工程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招投标,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落实好党委在大宗物资采购和大额资金支出中的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操作,严格报告制度、审批把关和招投标。三要突出解决不敢作为问题。不敢作为是不正之风,也是目前最突出的不正之风。各级党委要在尽职责、谋发展中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三严三实”等活动,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关注的大事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