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清丰县纪委监察委深化运作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未病、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当好生态“护林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多措并举,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防未病,坚持预防为主。把对防患未然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点,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等方式提醒告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正歪树,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研判分析,着重从信访举报、政治巡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查找线索、发现问题,实现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及时查处。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一岗双责”责任。充分调动各派驻纪检组监督积极性,及时发现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各类“小问题”。对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党员干部,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处理纠偏。
治病树,坚持猛药去疴。县纪委监察委充分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三大专项整治,深入发现问题较大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各类违纪问题,坚决实施重处罚促使党员干部及时反思、悬崖勒马。
拔烂树,坚持挖根除瘤。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紧盯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定期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摸排严重违纪同时涉嫌违法的腐败问题线索,特别是结合扫黑除恶,严查涉黑涉恶,深挖“保护伞”,对严重违纪的,及时清除党内毒瘤。(清丰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