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扎实开展评责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濮阳实际,制定评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评责工作的部署,以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促进履职尽责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参与、群众评议”的原则,对重点系统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行政审批改革、服务生产生活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评责活动,以评促纠、以纠促改、以改促建,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深层次问题,用评责工作的扎实成效,推动工作作风切实转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濮阳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赶超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参评对象
编办、发展改革(含重点项目办)、教育、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安全生产监管、扶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各县(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市政府确定的参评对象范围开展评责活动。
三、评责内容
(一)履职尽责情况。重点评议参评部门落实国务院大督查事项、省政府交办的督查问责事项、市委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重大民生问题情况,以及开展明责、述责活动情况,是否存在图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是否存在落实任务讲条件、推动工作怕困难、遇到问题绕道走等问题;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中梗阻”“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打通难等问题。
(二)勤政廉政情况。重点评议参评部门勤政为民、遵章守纪情况,是否存在工作不勤不实、推诿拖沓、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思想懒惰、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占着位置不干事等问题;是否存在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认真对待、不及时解决,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问题。
(三)行政审批情况。重点评议参评部门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放虚不放实问题,对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是否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是否严格按照部门权责清单公布的事项、程序和时限履行行政职能;是否结合部门职责简政放权,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收费清理改革;是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四)为民服务情况。重点评议参评部门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情况,是否存在脱离基层、脱离群众、“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等问题;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情况,是否明确共享平台和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要求,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解决证明过多、办事困难问题;方便群众办事情况,是否存在办事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不一次性告知,以及“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评责方式
组织10个领域13个参评市直部门围绕明责内容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践行承诺情况、自查发现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等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濮阳日报上公示述责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为评责奠定基础。评责活动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面对面评议。在11月底前,组织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约400人左右、开展面对面评议工作,届时,省政府纠风办组织协调的第三方机构(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进行现场测评。评议结果既作为本级评议结果使用,又作为省、市直部门面对面评议结果的组成部分使用。
(二)服务对象评责。各参评市直部门须在11月30日前将6—11月份各科室(包括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二级机构)受理事项、服务对象的详细资料,报送市政府纠风办(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电话:6667190,电子邮箱:pysdfzf@126.com)。受理事项需全部报送,不得漏报、瞒报,报送不及时或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将扣分。报送的资料须包含每一项受理事项的名称、受理时间、办结时间、服务对象的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等。每个月受理事项超过200项,则只需报送200项(服务对象不得重复),不足200项的全部报送。11月底市政府将根据各参评市直部门报送的服务对象情况,随机抽取部分人员作为调查样本,委托统计部门通过电话调查的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对各部门的满意度情况。
(三)群众评议。各参评部门在濮阳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述责内容的同时,附带评议表,鼓励群众主动参与评议,并将评议表邮寄至市政府纠风办;各县(区)集中组织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企业代表、普通群众等各行业人员填写评议表,评议结果汇总后报市政府纠风办。
(四)微信评议。各参评市直部门通过濮阳广播电视台“阳光热线”栏目,广播电视现场直播,单位“一把手”进行现场述责,群众通过电话、微信平台等途径进行现场质询和发问,各单位“一把手”现场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直播结束后,由“阳光热线”栏目利用微信平台组织开展对述责情况的评议活动,评议结果汇总整理后,报市政府纠风办。
五、综合考核
(一)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分“满意100分”“基本满意80分”“一般60分”“不满意40分”“不了解/说不清”五个档次。评责结果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采用百分制积分。计分公式:评责分=满意度总分÷参评人数。根据每个部门的实际得分,共分为4个档次。其中,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为“非常满意”,80-89分为“比较满意”,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满意”。
(二)综合考核和结果使用。市政府于12月底进行百分制综合考核。其中,面对面评议占25%、群众评议占35%、服务对象回访占30%、微信评议占10%。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责中反映问题突出、共性问题较多、满意度明显偏低的部门将予以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扎实做好评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统筹工作。各级政府督查部门、纠风办要做好牵头实施工作,具体落实评责事项。各级纠风部门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开展评责活动提供纪律保障。各参评部门要站位全市大局,扎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准备工作,全面展示本部门的工作成果,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切实整改提高。各县(区)政府和各参评部门要把参与评责活动作为接受群众监督的具体措施,作为检验本地区、本部门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成效的有效手段,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接受监督的难得机会。要切实用好评责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台账,认真整改,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持之以恒抓好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治理,切实提高“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水平。
(三)严格评责纪律。各县(区)政府和各参评部门不准向评责代表暗示、许诺、打招呼,不准向评责组织机构违规打探信息、索要评责结果,不准在上下级部门之间搞串通。评责代表不准接受参评部门的利益、好处,不准向参评部门透漏评责情况,不准在评责代表中相互串联、打招呼。评责组织机构不准擅自泄露评责结果,不准向评责代表和参评部门作倾向性暗示,不准与参评部门串通影响评责结果。市政府纠风办将开通举报受理渠道,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将迅速调查处理,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