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濮阳市预防腐败工作要点
2016-04-20 10:12 来源:

 

2016 年,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 按照六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坚持抓早抓小、源头防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 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等工作,创新工作措施,强化职能作用,努力推进治本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严格落实预防腐败工作“两个责任”。 按照市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豫发【2013】14号)和我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濮发【2014】8号 ),以及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濮发【2014】12号),进一步明确预防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完善预防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要把问责作为主体责任落实的“牛鼻子”,精心谋划全年惩防体系建设各级党委(党组)及每名班子成员,建立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责述廉报告、谈话提醒、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二)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 要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实行台账式、销号式管理 ,积极推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掌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特别是重点领域建章立制情况。要把市委“4+4+2党建制度体系纳入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之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三)充分发挥惩防办职能作用。 市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预防腐败室)要站位全局,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指导作用, 加强对惩防体系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牵头任务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甚至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 及时收集分析、全面掌握汇总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当好参谋助手。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盯紧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加强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督促各地各部门 加大对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和资金分配权等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动态 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编制修订权力运行流程图,按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要对重点行业和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二是 着力破解“中梗阻”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重点防控市直、县直科长、股长在权力寻租、吃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三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指导、督促案发单位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倒查问题根源和廉政风险点,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制定整改措施。 组织评估案发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效果,总结推广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对新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进一步强化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 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管,特别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管,防止官商勾结、围标串标等问题发生。二是加大治本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廉洁从业承诺践诺活动,完善信用评价和廉洁准入等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权力规范运行水平
(一)强化对落实省委两个《暂行办法》情况监督检查。按照市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办法》,认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制度落实。今年重点加强对《河南省规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两个文件的规定 进一步规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正确行使,积极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 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构建权力运行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强化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权力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凡“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视情节 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一是重点强化对基层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决遏制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和不及时公开”现象,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防止因权力滥用和公开不到位导致的群体访、越级访事件发生,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二是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公开工作责任考核、信息反馈和监督评议等制度,确保对权力公开情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形成权力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协调督导, 稳步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一)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廉洁诚信建设”活动。 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探索推行 行业黑名单制度, 限制违规、行贿企业在市场的经营活动 ,防止列入黑名单企业以“换马甲”等方式改头换面再次注册或异地注册, 尤其是防止社会上一些不法商人拉拢腐蚀、围猎党员领导干部,着力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二)深化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成果。 会同市工商联继续把“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引向深入, 在市工商联挂牌成立工商界“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联络处(非公经济组织预防办公室),作为推进全市工商界预防腐败工作的日常联络机构,承担谋划、推进、督办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开展“廉洁大讲堂”系列活动,通过专家授课、实地参观、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引导工商界廉洁从业。 组织编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廉洁从业教育读本》,向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下发廉洁诚信从业倡议书,引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廉洁从业
(三)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示范点建设活动。 选定5-10家经营管理规范、企业效益好、重视党组织建设、社会形象较好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企业”建设活动,打造成党风廉政建设示范企业。
(四)大力整治“红顶中介”问题。 督促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红顶中介”治理力度,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勾结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权钱交易,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五、 持续深化“三转”,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预防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切实加强市县两级预防腐败机构队伍建设,确保人员配备与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 践行“三严三实” , 增强“四种意识”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践行学思践悟。 牢固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抓早抓小、抓好源头防御是更大政绩”的观念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探索“不能腐”“不想腐”的新方法新途径。 四是坚持求实创新。 积极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尊崇党章,明规矩、守底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016年4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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