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积极搭建监督平台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16-10-25 10:55 来源:

 

      今年以来,清丰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运用“制度+科技+信息化”与“互联网+”相结合的网络新技术,搭建党风政风电子监督平台,创新监督模式,践行“四种形态”,实现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全天候”、“不出户”,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深入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夯实“两个责任”。根据清丰县实际,把33项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11项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科学量化细化,制定25项主体责任和12项监督责任考核模块,实行百分制考核,按年、季、月自动量化打分和排名,运用“红绿灯”的可视效果自动排列分组,60分以下亮“红灯”、60—80分亮“黄灯”,80分以上为“绿灯”,直观展现全县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对亮“黄灯”、“红灯”的单位,及时短信提醒,并书面下发《纪委提醒您》,约谈提醒单位主要负责人,抓早抓小,预防前置,有效杜绝了“两个责任”流于形式。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按照重部署、重落实、重结果运用的原则,划清“责任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化管理和痕迹印证,将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纪律审查、重大事项报告、机关效能等七个重点方面进行量化分解,制定月份清单,通过文字记录、图片资料等方式,全程留痕、全程记录党风政风日常监督情况,并定期通报晾晒,全面提升了党风政风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在机关效能方面,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办公电脑实行网上实时监控和抓拍存档,彻底杜绝了上班时间看小说、看电影、炒股票、逛淘宝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有效破解了监督的“远、软、难”等问题。

三是盯紧“三个重点”。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机制。重点对象,主要是监督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定期上报重大事项和工作动态,规范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主要是对农机补贴、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畜牧奖补、林业奖补等惠农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控,把资金运行置于阳光监督下,铲除腐败土壤。重点环节,主要是盯紧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的每一个过程,切实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四是严控小微权力。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制约和监督基层干部行使“小微权力”入手,制定了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和办理流程图,对涉及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三大类共50项基层“小微”权力进行严密监控,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对群众关心的集体“三资”、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永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与县职能部门上传的数据进行后台比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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