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机关举行“学习日”党员集中学习活动
2019-05-08 08:58 来源:

系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

——市纪委监委机关举行“学习日”党员集中学习活动

5月7日下午,市纪委监委机关“学习日”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暨濮阳纪检监察干部讲堂2019年第2期,在机关餐厅二楼会议室举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杜新军,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党支部、市委巡察机构党总支党员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邀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副主任李瑞芳教授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辅导报告。李瑞芳教授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重大成就,从概念特点、重要意义、科学内涵等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系统解读,指出“实干家、战略家、政治家、军事家”集中体现了其概念特点,“四个新境界”准确阐述了其重要意义,“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全面反映了其科学内涵,整个报告内容丰富、分析透彻、朴实生动,对于积极引导机关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切实推动政治学习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会上,还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关于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指示摘编》部分内容和宋殿宇同志在濮阳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大工匠表彰会上的讲话精神。

“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在省人代会闭幕式上强调,每一个人都要有更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把学习作为成就高质量发展的“奠基石”,来一场“学习的革命”。市委书记宋殿宇同志在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学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抓实抓好。杜新军同志在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特别是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要把学习当成首要的任务、长期的任务,在全机关迅速掀起一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来一场“学习风暴”。从4月底开始逐步建立健全的每周二“学习日”制度,就是机关认真务实抓好学习的重要载体,通过学、讲、评、测等多种方式,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以学促干、以学促严,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新本领,努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新篇章。

(文/吴昊 /李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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