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在即,这些禁令要牢记!
2018-09-19 08:23 来源:

 

9月17日,市纪委下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
市纪委明确要求,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事宜。
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并严格贯彻执行,强化管理监督,通过节前廉政恳谈、开展警示教育、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自觉抵制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既要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点名通报。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寸步不让、扭住不放”的强烈信号。目前,市纪委正在组织各县(区)开展交叉互查,市纪委各执纪监督室将同时对联系的市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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