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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廉政要闻】市纪委持续发力拧紧纠正“四风”的“发条”
【廉政要闻】我市邀请朱高正教授作《朱子家训》专题报告
【廉政动态】全省优秀廉政戏剧《全家福》来濮巡演
【廉政动态】市纪委被评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工作先进单位
【廉政论坛】纠正“四风”重在“常”“长”
【观点荟萃】领导干部的家风连着党风
【他山之石】浙江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倒逼派驻机构认真履责
【县区传真】清丰县纪委出台“四种形态”考核暂行办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连载(十三)〓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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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要闻】
>>市纪委持续发力拧紧纠正“四风”的“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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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市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教育提醒、联合检查、强化追究等方式,在“四风”易发多发期保持高压态势,“节日病”得到有效治理。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件,处理87人,党政纪处分7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2件。
年过完了,是否就意味着纠“四风”就告一段落了呢?“当然不是!纠正‘四风’,重在经常和长期上下功夫,发条要越拧越紧,执纪要越来越严,处理要越来越重。”
3月9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亚雄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调研情况报告,研究下一步日常阶段纠正“四风”工作。黄亚雄要求市纪委要一环紧着一环拧,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韧劲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不断取得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新成效。
近期市纪委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及协作区力量,采取异地检查、推磨互查,通过公车查询系统、发票查询系统、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盯住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要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发挥“一网一电一微一邮箱”(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随手拍’举报专栏”、4439110“四风”举报热线、微信“‘四风’随手拍”、党风政风监督举报邮箱)举报平台的作用,让群众监督“四风”问题。
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采取“一案双查”和“一案双究”,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加通报频次,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要建立日常约谈制度,市纪委班子成员将分头约谈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管好自已的人,盯好自已的门,营造持续纠正“四风”的浓厚氛围。(冯向忠田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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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邀请朱高正教授作《朱子家训》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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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上午,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家风教育专题报告会在濮阳迎宾馆举行。台湾知名学者、前立法委员、朱熹第26代嫡孙朱高正教授应邀作题为《从<朱子家训>汲取修身养德智慧》的专题报告。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亚雄在主持报告会时说,开展家风教育是中央和省、市纪委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是落实市委“强化文化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求的有力举措,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报告会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全市党员干部学习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汲取修身养德智慧、建设良好家风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精心组织开展家风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建设良好家风,引领社会风气向善向上。此次报告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市“三八”国际妇女节表彰大会设有分会场,全市共计700余人收听收看。
【廉政动态】
>>全省优秀廉政戏剧《全家福》来濮巡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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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晚,全省优秀廉政戏剧《全家福》在市警示教育基地演出。市领导徐兰峰、郭岩松、黄亚雄,以及屠凤莲、刘东波观看演出并亲切接见全体演职人员。
《全家福》是在省纪委、省文化厅的部署下,由河南豫剧院三团最新编排的一部宣传廉政建设的大型现代豫剧。该剧讲述了海外留学的韩琳琳回国结婚,却逢担任常务副市长的父亲韩英杰因经济问题被“双规”的故事。该剧以独特的角度和开阔的视野,表现了腐败犯罪对人民群众的严重伤害和当事者家庭及亲人付出的惨痛代价,为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
引人入胜的表演,扣人心弦的情节,深深打动着观众的心,不少人潸然泪下。许多党员干部看后纷纷表示,该剧通过戏曲艺术的形式表现严肃的反腐话题,很容易让人接受,观众更喜闻乐见。
据悉,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开展家风教育,弘扬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省优秀廉政文化剧目《全家福》来我市共巡演7场。
>>市纪委被评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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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濮阳市纪委被河南省纪委表彰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信息和网上宣传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引导评论、处置应对等工作,积极开展网上宣传,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据了解,在省纪委的这个表彰决定中,我市还获得了多项表彰,包括:@清风龙乡被评为优秀政务微博;“清风濮阳县”被评为优秀政务微信;王守志写的《“寒门巨贪论”遮蔽了什么》,李爱国写的《尽孝务必廉当先》两篇评论被评为优秀网评信息文章,刘彬、李爱国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工作先进个人。
【廉政论坛】
>>纠正“四风”重在“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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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统称为“四风”。“四风”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使党脱离群众、丧失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使群众同党若即若离乃至离心离德,长此以往,必将从根本上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四风”不除,党无宁日、国无宁日、民无宁日,非除不可。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出台一批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在改进作风方面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但要清醒地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滋生的土壤依旧存在,部分干部顶风违纪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可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因此,纠正“四风”贵在坚持、难在持久,只有通过“常”抓抓“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久久为功,才能使作风建设步步为营,不断往深处走、往实里落,取得令群众满意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常”抓,就是要经常抓、见常态。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党员干部要坚决摒弃“闯关”思想和“松口气”的心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保持经常抓、抓经常的态势,把作风融入日常的各项工作之中,时时抓、事事抓、处处抓。尤为重要的是,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强调时抓一下、不强调时放一下,出了问题紧一下、形势好了松一下”的现象,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做到年年抓、月月抓、日日抓,使之成为工作常态,永远不松懈。只有使优良作风成为一种工作常态、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自觉追求,才能有效防止和克服“一阵风”。
抓“长”,就是要持久抓、见长效。“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加强作风建设,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要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加强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成为铁笼子而不是稻草人,以制度的刚性执行保证作风建设的实际效果。要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实践中及时创新制度,将作风“软要求”转化成考评“硬指标”,进一步完善督促落实和责任倒逼机制,不断释放制度在作风建设中的威力。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接着敲,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坚持时时深呼吸、事事使长劲,做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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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荟萃】
>>领导干部的家风连着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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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影响党风、连着政风。一名党员一面旗,一言一行关乎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家风如何关乎干部在群众中的影响。尤其在基层工作的党员干部,每天同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群众对他们作风好坏感受更直接、更具体,对他们家风的优劣看得更清楚、更真切。党员干部的个人作风也影响其家风好坏。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应把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作为一个重要切入点。
开展家风建设,就要把家庭筑成拒腐防变的堤坝,将反腐警钟敲响在最前沿,将崇廉尚洁的理念融入家庭,传递给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2016年3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6版)
>>反腐败有利于净化经济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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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群众拍手称快。但社会上也出现一些杂音。最有力的反驳不仅体现在理论层面,更需要用事实说话。毋庸置疑,廉政勤政才能助推经济发展。
反腐,不仅让官员不敢贪,而且让他们必须有作为。那些庸懒散的干部,心里打着小算盘,不会把心思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既不会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也不会为百姓谋福祉。而一个能作为、会作为、敢作为的清廉干部,则能为推动经济发展做贡献。而要成为一个好干部,必须处理好政商关系。(2016年3月1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方圆谈”)
>>政商关系:“亲”则两利,“清”则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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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浊的“政商朋友圈”、畸形的政商关系,时不时暴露在惊涛拍岸的反腐大潮中。这种极不正常的政商生态,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也污染了从政环境和商业风气,侵蚀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随着正风反腐的强力推进,领导干部知畏、知止,权力寻租空间也不断被压缩,过去扭曲的政商关系开始“拨得云开见月明”。但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了政府官员躲着企业家、不收礼也不办事、搞“软拒绝”等现象。从暧昧不清的“勾肩搭背”变成避而不见的“背对背”,这样的政商关系,是从“邪道”入了“歪门”。
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对领导干部而言,关键是革除“官本位”思维,主动俯下身子深入民营企业“上门服务”,并且要把握工作联系、私人交往之间的分寸。同样,民营企业家要实现从赚钱“靠关系”到“靠本领”的思维转变,“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2016年3月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1版“广安观潮”)
【他山之石】
>>浙江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倒逼派驻机构认真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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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直派驻机构通过口头报告和书面廉情报告,派驻机构工作报告制度在浙江得到了有效落实。这一口头报告制度是派驻机构定期向省纪委领导报告对驻在部门开展监督情况的一次制度创新,报告内容包括一些书面报告不容易说清楚的问题。
报告人在报告时,通篇只报告发现的问题线索,而且必须点名道姓、有一说一,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口头报告中,省纪委领导视情进行有针对性的发问,请报告人如实作出说明。报告人陈述后,与会领导还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指示。
口头报告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事先由省纪委发出通知,视情对口头报告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派驻机构负责人平时遇到驻在单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领导存在严重腐败和“四风”问题时,可以随时向省纪委口头报告。(2016年3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
【县区传真】
>>濮阳县:严格执行全面禁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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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濮阳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项目攻坚阶段晚上不准饮酒,并责成县纪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月1日至3月4日,濮阳县纪委对26名县级领导干部和87名乡(镇)及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夜间禁酒情况进行了电话查访和实地暗访,没有发现一例违规现象。县纪委将对禁酒落实情况持续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反禁酒问题严肃处理。(谷希)
>>清丰县纪委出台“四种形态”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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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丰县纪委出台了《“四种形态”考核暂行办法》,内容包括: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活动、围绕“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和加强对“四种形态”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共4章,18条。暂行办法的出台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
>>南乐县召开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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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上午,南乐县召开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意义;要突出重点,正确把握巡察工作任务;要严守纪律,确保取得巡察工作实效。动员会后,县委巡察办邀请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专业人员,围绕如何发现乡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巡察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范县:多措并举落实《准则》《条例》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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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电视台开辟《准则》《条例》---大家谈专题栏目,邀请乡(镇)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中层干部、部分村支部书记参加;在县文体馆举办了千人培训班,邀请专家详细解读《准则》和《条例》;充分利用好特殊节日,利用猜廉政灯谜、发放廉政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求每个乡镇选出3--5个示范村,在醒目位置张贴《准则》《条例》宣传漫画。(范纪宣)
>>台前县:让《廉洁自律准则》随歌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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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前县创新举措对《廉洁自律准则》进行谱曲,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大家唱”比赛,并组建演唱队伍,在全市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知识电视竞赛决赛现场演出。春节前夕,该县还将该歌曲设置为2000余名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手机彩铃;拍摄了音乐视频,通过多种载体进行宣传,让《准则》随歌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华龙区纪委推出落实“两个责任”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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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4日开始,华龙区纪委组织各乡镇(办)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做客区纪委微博室,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畅谈交流。节目录制将在11日完成,视频将在区有线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开设专栏,接受社会的监督。
【廉政速递】
●3月7日下午,市房管中心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对做好《家训家规》征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开展家训家规征集工作。
●近日,市油田教育中心召开了“当廉内助、树好家风”座谈会, 24名在廉洁治家、从教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畅谈了如何当好廉内助树立良好家风的经验、做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连载(十三)〓
第二编 分 则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