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开展巡察工作的基础。华龙区突出政治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组织保障,通过提升“四力”,着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担当作为的巡察干部队伍,推动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人员配置,提升队伍建设原动力。一是优化人才结构,夯实队伍“硬基石”。制定《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区委巡察机构实践锻炼的实施意见》《华龙区纪委监委关于机关部室人员参与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以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好为标尺,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组工干部参与巡察的工作机制。目前,抽调83人参加四届区委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工作锻炼干部、培养干部的熔炉作用。二是严格选人标准,建设巡察“人才库”。建立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和巡察工作人才库,精选素质好、业务强、作风硬、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较真碰硬的专业人才和优秀干部纳入人才库,确保抽调即上岗、上岗能冲锋,满足每轮巡察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个性化用人需求。目前,已建立137人的专业人才库。三是实施轮岗交流,组办融合“一体化”。坚持巡察组、巡察办分工不分家,打破组办人员界限,实行组办“一盘棋”运转,构建组办“一体化”工作格局,巡察办科室业务骨干在巡察时到各组担任联络员,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巡察工作全过程,提升实战能力。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巡察干部战斗力。一是“多渠道”教育培训。出台《华龙区委巡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要求。邀请专家授课。邀请市委巡视办以及市、县(区)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进行授课,交流巡察实战经验,提升巡察人员能力和水平。开设“微课堂”,在非驻点巡察期间,常态化开设巡察“微课堂”,进行专题辅导,为巡察干部“充电”补课。组织座谈交流。四届区委共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活动20次,在“华龙巡察”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巡察人手记”、“谈感悟、话心声”等专栏和活动,刊发巡察经验交流材料13篇。二是“走出去”学习交流。积极参加市委巡察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在林州市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举办华龙区巡察村(社区)工作培训班,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认真学习借鉴林州巡察村(社区)工作先进模式;2023年5月,巡察机构到湖北荆州、武汉和河南西峡等地考察学习,重点学习了外地在监督贯通融合、专项巡察、巡察整改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的经验做法。三是“派出去”以巡代训。认真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去年以来先后选派35名优秀干部参加八届市委第一至四轮巡察,选派3名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让巡察干部在参与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中淬炼思想,提升实战本领,为区委巡察工作培育骨干力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巡察干部凝聚力。一是明确纪律要求。制定《巡察干部管理办法》《巡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组内保密制度、安全制度、组务会议制度。制定《中共濮阳市华龙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抓好巡察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每轮巡察前,签订巡察干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印制巡察工作手册,明确“两职”要求和巡察干部“十不准”规定,严防“灯下黑”。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巡察组进驻同时公开对巡察干部作风监督电话,由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巡察办联合干部监督室不定时对巡察干部工作情况随机开展监督检查。对巡察组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进行通报。三是开展巡后评估。出台《巡察工作后评估制度》,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召开由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对巡察组及其工作人员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巡谋私、超越工作权限和泄露巡察秘密等纪律作风问题开展问卷调查、网上测评。
四、强化激励保障,提升巡察干部内驱力。一是树立先进典型。开展“巡察之星”评选活动,制定《华龙区委巡察组“巡察之星”评选办法》,坚持一轮一表彰,每轮巡察结束后,从派出的巡察干部中评选“巡察之星”,并进行表彰,展现新时代巡察干部新形象、新风气、新成绩,树立先进典型、激励争先创优。对参与每轮巡察的干部进行工作鉴定,放入巡察干部档案;对表现优秀的抽调干予以表彰或表扬。二是实行绩效考核。制定《华龙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试行)》,坚持一轮一考核,每轮巡察结束后,从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巡察报告、立卷归档等8个方面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千分量化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坚决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形成想干事干成事的新风尚。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出台《华龙区委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办法》,实施“333”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由巡察组根据个人表现综合考量,采取每年1/3调整,1/3留用,1/3再培养的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逐步培养和储备了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巡察干部队伍,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