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上午,十二届南乐县委第十四轮巡察集中交办问题专项治理汇报会在县委1号会议室召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政园林中心、县住建局等8个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基层党建、党员集资修庙、丹江水进农村、低保办理、卫生改厕、气化南乐、危房改造等7个方面专项治理情况,与会领导穿插点评,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县委副书记梅兴秦强调,一要传导责任压力。专项治理解决了一些共性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还有部分问题需要长期整改,职能部门要保持责任压力,激发工作动力,确保交办问题有效整改。二要堵塞制度漏洞。通过专项治理暴露出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度上的短板和漏洞,职能部门要及时分析、切实完善工作中的风险点和制度漏洞,通过完善的制度体系,堵塞工作漏洞,构筑起坚强的制度“笼子”。三要强化跟踪问效。县委巡察办要充分利用职责,持续跟踪问效,“晾晒”专项治理成效和存在问题,宣传好的经验,复制好的做法,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鲁法中表示,一要充分肯定成效。针对巡察集中交办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大部分单位重视程度高、工作措施实、整改成效好,做到了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二要持续抓好整改。整改工作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行业主管部门要扛起管理主体责任,压实乡镇的属地责任,盯紧目标任务抓治理,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县委巡察办要及时编发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报县委主要领导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阅。三要总结提炼经验。各职能部门要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总结提炼本地做法,持续发挥作用,坚决避免“前面整改后面重犯”,将好的经验做法统筹运用到全县各项工作中去,切实巩固巡察工作成效。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华指出,一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工作充分体现了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点上发现的共性问题,主管部门就要在全县开展排查整改,防止问题扩大化,防止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提升巡察效果和各项工作水平,在以后的巡察工作中要继续坚持这项制度,确保个别单位存在问题全县各单位普遍整改,点上发现问题面上全面整改。二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县委巡察办要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督导,发现反复出现、屡巡屡犯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追究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委巡察办 汪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