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动态】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城区交通管制工作
2022-03-16 21:00 来源: 清丰县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我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我县已开展多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再次开展全县核酸筛查,并决定对县城区域实施机动车道路交通管制。

3月16日早6时,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芳雷带领该纪检监察组和县局督察大队督导检查县城区交通管制等工作开展情况。

在各交通卡点,详细了解车辆管控等情况,对路障设置及人员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部分执勤卡点进行重新优化部署。叮嘱执勤人员要加大对路面行驶、过往卡口卡点车辆的检车,杜绝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无证车辆在路面行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车辆一律凭证通行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车辆通行证、人员工作证,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传播。

督导组要求,各职能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思想警觉,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保证全员在岗在位,要严格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交通管制期间对除有通行证的公务车辆、特种车辆外的所有车辆、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城区或在城区内活动,对于在交通管制期间依然不遵守规定的人员通报社区管控组,不遵守规定的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督导组强调,实行交通管制是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疫情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特别是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部署和要求,落实好各项检查管控制度,坚决阻断病毒交通传播路径,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流动和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杜绝病源传播。各交通卡口、卡点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指挥调度,严防死守,严格管控,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车辆、人员流动,确保扎紧口袋、守好大门、筑牢屏障,让人民群众主动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谢祥彪)

责任编辑: 清丰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 版权所有:中共清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清丰县监察委员会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