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真不该瞒报、漏报武汉返乡人员,造成了安全隐患........”该村村支部书记悔恨地说。2月11日,杞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向苏木乡高庄村党支部卡口在岗党员宣布了对该村党支部书记高某某、村主任田某某、村文书张某某、治安主任刘某某的处分决定,村党支部书记高某某现场作检讨。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落实市委关于在疫情防控中以案促改的工作要求,在给予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同时 ,针对典型问题开展以案促改,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立足典型案例,剖析问题原因,及时下问责预警,督促案发部门、乡镇,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让全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在防疫战中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苏木乡党委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举一反三在全乡上下开展查漏补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形成了众志成城、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等工作机制,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警醒一批干部的目的。”审理室主任高红卫表示。(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