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滨区纪委监委根据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对崖底街道陈宋坡村王双方、陈五羊等五名村组干部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经查,2016年,陈宋坡村在发放危房改造补贴资金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王双方、村委会主任陈五羊召集班子会议,决定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按最初申报的户数进行平均分配。会后,三组组长宋先伍收取部分危房改造户现金共计4.78万元,分别发给13户非危房改造户共计3.4万元,余款1.38万元由组长宋先伍保管。此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经查,2015年至2017年期间,陈宋坡村委收取工程保证金和村委房屋租金等32万余元,未入村集体账户,经王双方、陈五羊同意,存入村委委员、报账员宋振东工资账户,直接用于集体开支,形成了事实上的“小金库”。同时,陈宋坡村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两年会计账簿未整理。2012年至2018年期间,还存在以伪造财务支出计划方式,从村集体账中支取25.3778万元冲抵不合理开支的问题。此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2018年4月4日,经湖滨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陈宋坡村党支部书记王双方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陈宋坡村村委主任陈宏羊(陈五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建议崖底街道党工委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免去其村委委员、村委主任职务;给予陈宋坡村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王创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支部委员职务),同时建议崖底街道党工委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免去其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陈宋坡村村委委员、报账员宋振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宋坡村三组组长宋先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践行“三严三强化”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能,紧盯基层“微腐败”,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查细究,绝不姑息,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