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和日常监督中,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警务人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1年12月,市公安局黄河路派出所在查处辖区内涉黑犯罪嫌疑人梁某成参与经营的金色阳光游艺城违法案件中,时任黄河路派出所所长李清政(另案处理),指导员亢自法,副所长马懿华(另案处理)、孙永波、刘立峰,辅警杨宝生、姜宝科、雷春江违规接受金色阳光游艺城法人赵某宴请,并收受其馈赠的烟酒礼品。2020年10月,亢自法、孙永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立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宝生、姜宝科、雷春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市司法局寺河司法所所长赵海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年6月24日,市司法局寺河司法所所长赵海鹰违规驾驶该局车牌号为豫MD01901的公务车辆到市实验二中接其女儿放学,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赵海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展系于作风,兴衰系于作风。迈步“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灵宝新征程,必须要有新气象新风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时以身作则、处处严于律己,带头营造务实节俭的良好风尚。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衙门”作风、损害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