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刘占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20-08-28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灵宝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刘占强因严重违纪违法,由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指定陕州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经查,刘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相关人员未及时受到法律制裁;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明知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仍与其组织者长期保持非正常来往,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灵宝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灵宝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占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