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灵宝市委关于三门峡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8-22    来源:灵宝市纪委监委

2019年1月3日至2月1日,三门峡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市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5月9日向我市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筑牢基础保障。先后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7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巡视巡察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提升政治站位,明确整改要求。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活动,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带头讲党课,持续加强对新思想、新精神、新要求的学习,动员全市上下持续在学深、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出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压协调推动。成立了灵宝市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和各位市委常委为成员,指导分包乡镇、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任主任,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政府办、巡察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文字材料组、督导检查组、宣传公开组4个小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做好日常统筹、协调、督导等工作。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扶贫办7个单位,由分管市委常委或主管市领导担任各自组长,从宏观层面牵头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高效运转、保障有力”的运转体系。市委书记孙淑芳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汇报,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过问,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重点事项认真把关,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对梳理细化的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有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要求。将巡察整改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一月一点评,一季一观摩”重要考核内容,在“月点评、季观摩”时,由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办、整改办等相关人员对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以严格的考核倒逼整改责任有效落实。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整改进度。充分吸收借鉴历次巡视整改积累的工作经验,实行牵头领导分块负责、责任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具体落实的整体工作推进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建立了整改工作逐级负责制度、整改材料周报送制度、整改推进周例会制度、整改内容逐级审核销号会签制度、整改落实督导检查机制、整改评价约谈问责机制等6项制度,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是实行上下联动,同频共振落实。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参照市委做法,主动认领和查摆问题,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台账,上下联动做好整改,做到了巡察整改落实全域覆盖。7月份以来,市委常委班子和各级党组织压茬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查摆问题,建立台账,加压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进入持续整改阶段,及时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认真查缺补漏,切实巩固整改效果。

二、坚持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巡察反馈各类问题

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灵宝市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完成情况。

(一)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的整改。

1.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层层弱化”问题

(1)着力解决安排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对照整改中,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代替常委会研究部署问题。一是6月12日,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县级干部学习《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规定,准确把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并将巡视巡察相关要求和制度列入长期学习计划,持续加强学习。二是市委常委会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5月9日,在市委第86次常委会上传达三门峡市委第三巡察组问题反馈会议精神;5月12日,在市委第87次常委会上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5月23日,在市委第93次常委会上研究三门峡市委第三巡察组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5月30日,在市委第96次常委会上讨论通过《灵宝市落实三门峡市委第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

2.关于“灵宝市委对乡镇整改的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着力解决被巡察乡镇普遍仅就三门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未就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对照整改问题。一是反馈会后,灵宝市委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议,要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提高认识,扛牢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及市委要求,切实对认领的中央巡视河南、省委巡视三门峡市及省委巡视灵宝市反馈问题进行上下联动、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整改。二是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结合巡察反馈问题,针对历次巡视巡察反馈的未办结和未整改到位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均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主动对照认领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工作局面。四是2019年3月4日—3月14日,市委派出3个巡察督查组,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的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等十个单位和开展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18个行政村所在乡镇党委开展了为期10天的巡察督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灵宝市本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7月3日,市委派出2个巡察督查组,对川口乡、五亩乡、焦村镇等乡镇落实三门峡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将各项整改任务做实做细。

(二)个别事项整改不规范、不全面方面的整改。

1.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有所欠缺”问题

(1)着力解决个别乡镇在整改期间组织签订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个人承诺书》和巡察整改报告中均出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而不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范表述问题。一是相关乡镇已对照反馈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同时,以点带面,将相关问题反馈给各乡镇,目前各乡镇已陆续召开专题会议,并针对相关问题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二是督促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规章制度的学习,将学习情况纳入日常政治监督的重点范围,目前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已再次针对相关内容开展学习,并列入长期学习计划。三是制定并印发了《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梳理明确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将日常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四是组织开展纪检干部“业务大讲堂”,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2期。五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发生,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关于“形成风险防控、漏洞堵塞机制方面有欠缺”问题

(1)着力解决对省委专项审计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项,未就有关问题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问题。一是督促各单位建立长效机制,并将制度制定情况列入近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内容,目前相关单位共新建制度11个。二是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事项;5月27日至6月20日,市纪委监委抽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成立5个检查组,以协作区为单位,对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交叉检查,监督检查市直单位60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制定《突发性“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完善职能部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联动作用;今年以来,共印发通报2期,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通报、点名道姓通报4人。三是制定下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今年1月—6月,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起,处理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3人。查处人员中包括乡科级8人、其他人员3人。

(2)着力解决有的被巡察乡镇党委对反馈的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多就整改抓整改,进一步规范工作方面欠缺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财务人员参加三资管理系统及阳光基层廉政网“三务公开”相关数据录入培训会,同时已督促财政局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目前各乡镇已陆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财务及差旅报销制度,开展财务培训。二是将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进一步细化为14个方面38项,并提出10余种日常监督工作方式,使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清晰化,确保日常监督有规可依、高效运转、取得实效。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市直60个单位2018年以来账目进行检查。三是督促各乡镇每月按时上报公务开支情况表,并对上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四是制定并印发了《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将日常监督工作做实做细。依托市委“月点评、季观摩”工作推进机制,将定期督导、专项巡察、年底考核、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实行全程监督、动态监控。

(三)部分事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方面的整改。

1.关于“巡视巡察反馈的‘三会一课’和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着力解决多数被巡察乡镇党委会议记录和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仍然不够规范问题。一是责成相关乡镇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举一反三,组织各乡镇党委对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报告。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三会一课”制度内容、要求、责任和问责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查。三是对“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压实主体责任。四是在全市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活动11期,其中针对农村党员培训班7期,培训农村基层干部700余名,对“三会一课”等制度进行重点讲解,进一步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同时,各乡镇利用党性教育大讲堂等载体加大对村党员干部培训力度。

(2)着力解决有的被巡察乡镇党员发展不规范,党员入党志愿书中转正日期记载错误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到相关乡镇讲解转正日期填写格式,指导档案整理。相关乡镇对近年来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对,已对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档案进行了整理规范。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对照要求,严格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3)着力解决有的被巡察乡镇将不按时交纳党费的问题整改为年初一次性收取全年党费;个别党员不按规定的交费基数和比例交纳党费问题。一是组织人员对相关乡镇党费收交及党费账目进行了全面核查;要求乡镇对所有党支部负责人进行党费收交政策专题培训;要求乡镇对全镇党员党费交纳比例进行重新核算,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对全市各单位“4+4”工作法进行严格规范,并再次组织人员对乡镇党费管理“四表一册一证一本一户”进行督查指导,要求准确及时完成内容更新。三是加强党费收交监督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党员党性教育培训,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督促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2.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着力解决灵宝市委巡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突出,辣味不足问题。一是围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6月12日,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组织县级干部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7月10日,市委班子成员按照“六个必谈”“六个谈透”的要求,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市委书记孙淑芳对班子成员剖析材料审核把关,提出具体改进要求。7月11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成员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相互批评,直奔主题,直中要害。三是邀请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陈慧同志把关指导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安排专人对会议记录进行了整理。

(2)着力解决个别乡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所有成员先自我批评后互相批评;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仍互相称行政职务问题。一是印发《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程序、要求,规定了需要叫停或重开的7种情形,并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党性教育大讲堂”等活动进行教育培训,推动工作质量提升。二是督促各乡镇、市直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共灵宝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好巡视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严格标准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三是组织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巡视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确保主题突出、内容聚焦。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及时叫停或责令重新召开,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3.关于“部分巡视巡察反馈事项整改资料不严谨”问题

(1)着力解决多数党建方面问题的整改印证资料为巡视之前印发问题。一是对整改资料进行梳理,规范档案管理。二是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求各乡镇党委根据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的整改,规范性整理档案资料,注重佐证材料整理。

(2)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个别乡镇扶贫项目资金未中标先拨款”问题整改资料为解释性说明材料,没有具体整改措施问题。一是相关乡镇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责令乡镇纪委根据调查结果,对项目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组织扶贫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乡镇纪委会同财政所于6月20日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其它各乡镇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了党委会议,自查自纠,查缺补漏,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市扶贫办对照反馈问题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重大事项开支,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报纪检组备案;中央扶贫资金等开支,主管领导审核把关,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最后由一把手审批后方可列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会计人员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辅导,确保正确使用各类资金。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范围,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对2014年的所有票据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省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1.关于“对省委巡视办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重视不够”问题

(1)着力解决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不及时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办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已制定《落实省委巡视办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反馈意见提出的4大方面问题,3个意见建议,确定了12项整改任务,25条整改措施进行深入整改,对账销号落实,强化巡察监督作用。二是严格按照《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市委常委会近半年已研究4次巡察工作,解决重大事项和困难问题;及时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三是严格执行《三门峡市巡察约谈暂行办法》,加强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通报、约谈整改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2018年12月7日灵宝市委召开巡察整改约谈会,对十二届市委第五、六轮巡察的16个单位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涉及的8个乡镇进了整改约谈,并对部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全市通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察震慑作用。

(2)着力解决政治巡察能力仍有欠缺,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和“三会一课”不规范等问题多,“关键少数”和个性问题少问题。一是完善了巡察机构理论业务学习制度,突出政治巡察培训内容,引导巡察干部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加强巡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增强政治巡察监督本领,提高巡察业务水平。二是在2019年开展的对市广电中心、市文联、市总工会等5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和对10个乡镇52个行政村的巡察村居工作中,按照市直单位和行政村的特点,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认真制定了巡察工作通知,为巡察组开展政治巡察提供指导和参考,确保找准政治巡察定位,精准发现“关键少数”的个性问题。组织巡察干部对十二届市委巡察过的单位存在的问题,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标准,统计分类,进一步提升政治巡察站位。三是6月份,市委巡察办对2019年以来开展的2轮常规巡察发现的22条问题线索进行了统一移交。巡察组组长、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件审核把关、核对签字,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市委巡察机构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配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明晰问题线索成案标准,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深度。目前,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1次。五是组织巡察干部学习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严格落实巡视巡察有关规定,加快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事项办理进度,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三大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扶贫工作中档卡检查过多”问题

(1)着力解决扶贫工作中档卡检查过多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力戒形式主义,针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排查梳理,补齐短板,制订督导方案,落实整改任务。二是根据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5月31日,制订督导方案,由市脱贫攻坚督查组对全市13个乡镇2个管委会四项内容开展督导,分别是项目进展情况、一低五有六通情况、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上级反馈问题及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在扶贫督查工作中,以督查工作责任和政策落实为主要内容制定督导方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每年年终按照动态调整结果对档卡进行完善,确保信息变更及时。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共享,大数据比对,切实减少基层不必要的填表和会议、文件。对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工作作风等5个方面,能联合督查的进行联合督查,减少不必要的单项督查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关于“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慢,网上办事成摆设”问题

(1)着力解决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慢,网上办事成摆设问题。一是制定了《灵宝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灵宝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指南》,设计了灵宝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灵宝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表,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二是开展学习和培训相关知识技能等活动,使相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政务网日常工作和维护,对全市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开展“放管服”审批服务事项录入集中培训,集中录入,我市审批服务事项已经录入完成;组织认领互联网+监管系统相关监管事项,并开展集中培训,集中录入,我市互联网+监管事项录入工作已经完成;积极办理河南政务服务网群众咨询投诉,目前已办理河南政务服务网群众咨询投诉30余件,均按期办结。三是设立监督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在录入的“放管服”审批服务事项工作中,已将0398—12345、0398—8829180监督投诉电话录入到事项内,并完善事项信息内容支撑,建立服务事项办理协调监督机制,规范服务事项发布流程,加强网上网下融合,理顺外包服务关系。

3.关于“存在有关部门协作意识欠缺,各自为政等”问题。

(1)着力解决存在有关部门协作意识欠缺,各自为政等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全市18个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灵文〔2019〕59号),明确领导责任。二是建立《灵宝市四大班子办公室工作沟通协调制度(试行)》,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市长办公会、四大班子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上下贯通,提升决策水平。三是建立四大机关办公室联席交流微信工作群,定期研讨中心工作;定期召开四大班子办公室主任会、常委部门副职联席会,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5个专项工作小组制度,强化有关部门协作意识,共同落实落细整改工作。

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灵宝市发现问题清单》整改事项完成情况。

(1)着力解决安排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对照整改中,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代替常委会研究部署问题。市委常委会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5月9日,在市委第86次常委会上传达三门峡市委第三巡察组问题反馈会议精神;5月12日,在市委第87次常委会上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5月23日,在市委第93次常委会上研究三门峡市委第三巡察组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5月30日,在市委第96次常委会上讨论通过《灵宝市落实三门峡市委第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

(2)着力解决中心组学习记录简单,有的记录了标题,与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稿内容有出入问题。5月27日,在中心组集体学习时,要求各中心组成员对照要求自查自纠,并主动领取新笔记本,重新抄写。已于6月15日收齐笔记本。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中心组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列出整改计划,并上报整改方案,目前全市各乡镇、各单位整改方案已上报,并及时整改到位。

(3)着力解决督促乡镇对照整改不够问题。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结合巡察反馈问题,针对历次巡视巡察反馈的未办结和未整改到位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4)着力解决中心组学习笔记不严肃问题整改不实,民主生活会记录无相关人员对照检查内容问题。端正学习态度。认真核查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对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端正、认识不到位,中心组学习笔记出现记录简单、敷衍了事、造假的中心组成员,要求其重新抄写。情节严重者要求其在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时作出深刻检讨;认真整理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确保记录详实、客观。

(5)着力解决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围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6月12日,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组织县级干部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6)着力解决个别乡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合规问题。相关乡镇已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印发《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程序、要求,规定了需要叫停或重开的7种情形,并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党性教育大讲堂”等活动进行教育培训,推动工作质量提升。按照中共灵宝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好巡视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严格标准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确保主题突出、内容聚焦。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及时叫停或责令重新召开,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7)着力解决个别乡镇对党委会议事规则制订重视不够,指导思想表述不规范问题。6月24日,再次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反馈,相关乡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对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7月13日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8)着力解决个别乡镇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批评不深刻问题。相关乡镇已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印发《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程序、要求,要求参会人员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相互批评,直奔主题,直中要害。

(9)着力解决个别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整改迟缓,纪委书记分管信访问题。督促各乡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整改,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分工。相关乡镇已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做到纪委书记专职专责。

(10)着力解决个别乡镇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无记录问题。相关乡镇已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印发《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民主生活会标准,并要求安排专人对民主生活进行记录。

(11)着力解决个别乡镇政治意识不强,承诺书出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表述问题。相关乡镇已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督促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规章制度的学习,将学习情况纳入日常政治监督的重点范围,目前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已再次针对相关内容开展学习,并将相关内容列入长期学习计划。

(12)着力解决个别乡镇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仅收缴或退回款项,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对此类问题进行规范,也没有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廉政提醒。未提供纪委“三转”整改印证材料问题。相关乡镇已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市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财务人员参加三资管理系统及阳光基层廉政网“三务公开”相关数据录入培训会,同时已督促财政局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目前各乡镇已陆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财务及差旅报销制度,开展财务培训。

(13)着力解决个别乡镇“三会一课”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相关乡镇已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三会一课”制度内容、要求、责任和问责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查。对“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压实主体责任。

(14)着力解决个别乡镇政治意识不强,对入党人员材料审核不严,有的记载错误问题。市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讲解转正日期填写格式等具体规范和要求;相关乡镇对近年来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对,已对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档案进行了整理规范;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各乡镇对照要求,严格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建立整改台账。相关乡镇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制定《各村党建、经济及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已把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档案验核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提高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市委组织部印发2019年发展党员通知,要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相关乡镇已对各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等党务工作负责人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尤其是发展党员程序,共进行了2次培训。

(15)着力解决个别乡镇党费收交仍不规范,个别党员未按比例交纳党费问题。市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相关乡镇党费收交及党费账目进行了全面核查;乡镇对所有党支部负责人进行党费收交政策专题培训,并对全镇党员党费交纳比例进行重新核算,目前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16)着力解决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对照整改措施执行不到位,建立长效机制不够问题。督促各单位建立长效机制,并将制度制定情况列入近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内容,目前相关单位共新建制度11个。

(17)着力解决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部分审计和个性问题未办结问题。综合运用电话督办、现场督办、约谈督办等多种形式,督促办理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采取强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18)着力解决对省委巡视办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重视不够,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书记专题会议不及时问题。严格按照《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市委常委会近半年已研究4次巡察工作,解决重大事项和困难问题;及时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

(19)着力解决研究“三重一大”常委会成员表达意见不充分问题。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征询制度》,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议题承办单位事前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填写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征询表,报市委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并于会议召开前至少1个工作日呈送市委常委会组成人员阅悉,进一步提升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20)着力解决有的整改印证资料为巡视巡察整改之前的材料,有的需要一把手签字的资料没有签字问题。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求各乡镇党委根据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的整改,规范性整理档案资料,注重佐证材料整理。严格把关各单位报送的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报告,对没有经“一把手”签字的资料,返还原单位签字后存档,规范资料报送程序。

(21)着力解决相关乡镇5件信访事项无调查人员签字确认。相关乡镇主动衔接上级巡察、纪检、信访等部门,准确掌握5件信访案件内容,对没有签字的内容进行完善。

(22)着力个别乡镇党费补交通知不规范问题。市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相关乡镇党费收交及党费账目进行了全面核查;乡镇对所有党支部负责人进行党费收交政策专题培训,并对全镇党员党费交纳比例进行重新核算,目前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23)着力解决相关乡镇个别反馈整改资料不规范或整改不到位问题。相关乡镇认真开展排查,对2014、2015年度脱贫人口信息进行核查补充完善,目前已整改到位。

(24)着力解决个别乡镇对移交的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低问题。经深入细致核查,实际情况为该问题属于纪检监察系统交办给我市纪检监察部门的问题,非信访系统交办反馈的问题。相关乡镇对交办信访件进行了全面回头看,经排查,巡察组交办乡镇办结不同意信访件23件,其中13件为土地征用问题,信访群众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征地补偿收益,不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其他10件为谋求个人利益的信访老户,以举报村干部的名义谋求个人利益,调查中未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25)着力解决个别乡镇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出差无审批表问题。相关乡镇已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市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财务人员参加三资管理系统及阳光基层廉政网“三务公开”相关数据录入培训会,同时已督促财政局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目前各乡镇已陆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财务及差旅报销制度,开展财务培训。

(26)着力解决个别乡镇项目资金监管缺失和项目合同不规范问题没有整改资料,税票与白条内容不符。“三重一大”不规范问题。相关乡镇针对项目资金监管缺失没有整改资料问题,完善出台了《全乡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项目合同不规范问题没有整改资料,税票与白条内容不符问题,已补充税票,完善了报账资料,同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并完善了合同相关内容。6月24日,市委办公室将巡察问题反馈给相关乡镇,相关乡镇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相关制度报送到市委办公室。同时,市委办公室督促各乡镇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了完善。

(27)着力解决个别乡镇制订的签到等制度存在以罚代管问题。相关乡镇已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制定并印发了《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将日常监督工作做实做细。依托灵宝市委“月点评、季观摩”工作推进机制,将定期督导、专项巡察、年底考核、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实行全程监督、动态监控。

(28)着力解决个别乡镇易地扶贫项目建设粗糙问题整改措施为罚款,但乡财政所未见缴纳问题。相关乡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研究,并与审计局、财政局进行沟通对接,因乡镇政府不具备行政处罚权,不再对其进行罚款,并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粗糙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做好结合文章,积极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灵宝市委在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巡察反馈的问题在整改中得到有效解决,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在实践中得到有力落实。同时,认真做好结合文章,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在抓班子、带队伍、建机制、转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上下功夫,坚持“重视一线、倾斜基层”的导向,建立了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集团军作战”机制、“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进一步压实县级干部、乡镇、市直单位的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了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中层干部竞岗交流、双向选择机制,充分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打造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狮子型”队伍;不断完善“月点评、季观摩”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持续扩大“灵宝评议”覆盖范围、强化群众监督,拓展《每周聚焦》深度、强化媒体监督,深化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建立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体系;按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优化和完善了考评奖励机制,建立了科学的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奖惩,真正让能干者、实干者更有动力。广大党员干部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愈加高涨,攻坚克难的能力和作风得到锤炼,比学赶超、奋发作为、勇争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正在形成。

下一步,灵宝市委将继续担负好整改主体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按时完成,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倾斜力量,重点攻坚,并做好阶段性汇报,确保问题不遗留,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带动经济发展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