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峪乡文博佳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呼改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0年4月,呼改群搬入文峪乡某小区居住。2020年8月23日,呼改群丈夫武某某在其居住小区内支大锅煮饺子,操办乔迁新居事宜,并设礼桌收取礼金共计43900元。期间,呼改群未予制止,于当日上午9时离家前往郑州参加党支部书记培训。2020年11月3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呼改群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潘河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李梅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0年8月28日李梅静儿子结婚,李梅静提前向潘河乡党委和潘河乡纪委进行了申报,并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其亲属人员。结婚当天李梅静在卢氏国际酒店设礼桌收受礼金,设酒席25桌宴请其亲戚朋友及原卢氏县宾馆的同事,其中收受61名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10900元。2020年11月3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梅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