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卢氏县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纪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卢氏县纪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卢氏县纪委内设16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72人;在职人员109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政策、法规以及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7)调查了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工作措施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8)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各部门县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卢氏县纪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包括:
1、中国共产党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卢氏县纪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纪委2020年收入1596.16万元,支出总计1596.1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4.1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指定管辖案件增多,20余人外出办理大要案,费用较大;二是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下达100万元,用于基层纪检机关内网建设。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纪委2020年收入合计159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6.1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纪委2020年支出合计159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16万元,占65%;项目支出566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纪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96.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94.1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指定管辖案件增多,20余人外出办理大要案,费用较大;二是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下达100万元,用于基层纪检机关内网建设;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纪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96.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4.94万元,占77%;国防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7万元,占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4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120万元,占7.5%;住房保障支出74.4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纪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9.5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纪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同。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无购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护、加油,与2019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卢氏县纪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1.6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节约办公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卢氏县纪委固定资产总额395.4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17.29万元,车辆46.71万元,办公用品231.44万元。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根据保密规定,2020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