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21-10-21    来源:卢氏县纪委监委

第一部分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纪委内设16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13人。主要职责是:按照卢办文【2002】38号文件(“三定”方案)规定,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政策、法规以及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7)调查了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工作措施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8)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各部门县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计1935.49万元,支出总计1935.49万元,与 2020 年预算相比,收支增加339.32元,增加增加17.53 %。主要原因:项目预算支出增加252.3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87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合计193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35.49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合计193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17万元,占57.72%;项目支出818.32万元,占42.28%。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15.49万元,支出总计1315.4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20.68万元,减少1.57 %。其中:基本支出1117.17万元,较上年增加87万元,主要原因:社会保障缴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198.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7.68万元。主要原因: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3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59.39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4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类)48.88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类)80.9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类)12.32万元,占0.93%。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共预算基本支出111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6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790.3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34.73万元、车辆167.1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88.51万元。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共卢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